燃气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时间:2024-02-28 09:26:29 红萍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燃气百日行动工作总结范文(精选14篇)

  总结是在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快快来写一份总结吧。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燃气百日行动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燃气百日行动工作总结范文(精选14篇)

  燃气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1

  冬季是燃气事故的高发季节,燃气泄漏或不正确使用可能引起火灾甚至爆炸事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幼儿园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近日根据教育局下发的《食堂及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检查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食堂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切实保障燃气安全稳定,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20xx年1月14日钟园幼儿园开展了燃气安全专项培训。

  燃气安全,共筑平安。戴爱民主任组织后勤人员进行"燃气安全专项培训"。戴主任通过ppt的`方式从如何判断燃气泄漏、发现燃气泄漏如何处置、一氧化碳中毒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讲解,强化了后勤人员规范使用天然气的操作能力,提升了全体职工燃气安全意识。培训后,后勤人员签订"责任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保证安全工作。活动最后,在戴主任的带领下,我们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排察安全隐患。

  本次燃气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体教职工的'燃气安全意识,钟园幼儿园将以此次燃气安全培训活动为契机,进行常态化细致管理、制度健全、扎实推进,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全面加强院所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打造平安和谐的美好校园。

  燃气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2

  为打击瓶装液化气市场的违规行为,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液化气市场安全运营秩序,根据市、区整治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燃气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一、燃气安全检查的内容

  今年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的范围是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小型餐饮场所。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予以取缔。

  1、相关证照不全的;

  2、使用可重复充装的燃气钢瓶(含灶具与气瓶一体的可充装燃气钢瓶)作为火锅热源的;

  3、当灶具等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时,未安装机械通风、燃气泄漏报警仪、自动切换等连锁控制装置和泄爆装置的;

  4、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的瓶装间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要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第7、4节强制性条文规定;

  2、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气源,采取瓶组供应形式的,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第8、5节强制性条文规定(除第8、5、4条规定情形外);采取单瓶供应形式,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第8、7节强制性条文规定;

  3、燃具与管道的连接软管应使用燃气专用软管并安装牢固,软管长度不得超长并应定期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4、用气场所应当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和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的监控设施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

  7、应当建立健全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人员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与燃气经营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二、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怀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安办周其武、郭岩同志担任。成员由城管执法中队、综治办、安办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各社区主任担任,负责辖区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和对专项治理检查行动情况的.督导。各社区应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工作联络,并报街道安监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街道安办联系电话:

  三、职责分工

  1、各社区、经合社负责对本辖区内瓶装液化气非法店(点)进行摸底排查和宣传工作。摸排情况由安办汇总上报区整治办。

  2、派出所、工商、城管中队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对社区摸排上报的非法店(点)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位。街道燃气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

  2、严厉打击非法店(点)。对社区摸排出来的非法店(点),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查处,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和各部门日常独立监督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综合治理非法店(点)。

  3、加强监管,建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系制度。各部门要制定专人做好信息统计、传递、反馈工作。各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情况及时收集汇总,于每月30日前向街道安办报送。

  五、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20xx年1月17日)

  街道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实施工作计划,各社区、相关科办对辖区内存在的小型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

  (二)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20xx年1月18月)

  各社区要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督促小型餐饮场所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在小型餐饮场所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逾期未整改的,及时报送街道专项治理检查行动督导组,督导组将协调公安消防和工商、建设、卫生、城管执法等单位,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或依法关闭取缔。

  (三)抽查和全面总结(20xx年1月18月~20xx年12月31月)

  街道督导组通过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各社区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社区于20xx年每月28日前,将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街道安监站,并认真整理专项治理检查工作资料,做好对上级相关部门抽查的准备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并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各类非法违法小型餐饮场所。执法中队要针对专项治理检查涉及面广、小型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小型餐饮场所。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社区在开展专项治理检查的同时,要结合实际,采取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论坛和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要加强对小型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社区、安监站、相关科办要把小型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小型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小型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社区要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街道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燃气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3

  5月26日上午,泰州华润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走进姜堰实验幼儿园,为孩子们带来了一场生动的燃气安全知识专题讲座

  “平时做完饭,你们会不会提醒爸爸妈妈关闭燃气阀门?”“如果发现天然气泄漏,你知道该怎么办吗?”孩子们带着提出的小问题,认真的'在讲座中寻找答案。

  工作人员通过生动的PPT向老师及孩子们讲解了安全用气常识以及平时燃气使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案例,采用互动提问的方式,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如何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如发现燃气隐患,遇到燃气泄漏如何处理”等基本用气常识。

  此次燃气安全进校园活动向孩子普及了安全使用燃气的有关知识,树立了孩子的安全意识,推动了家庭用气安全,预防家庭燃气意外事故的发生,让关注燃气安全成为每一个家庭成员的自觉意识和行动。

  燃气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4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议要求,深刻吸取我市近期发生的居民家庭燃气爆燃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燃气使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政府制定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学校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责任体系和预防体系建设;压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职工岗位责任;结合学校安全“双控”机制建设和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学校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切实提升学校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教职工和学生安全用气意识,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校园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事业安全发展。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内(含拥有产权的出租场所)的食堂、浴室、实验室、实训车间、锅炉房、出租校产等使用燃气的场所。

  三、排查整治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起至xx月xx日。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迅速开展学校燃气安全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压实安全责任,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协调联系,开展燃气安全拉网式排查,主动协调燃气企业做好入校入场所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全域覆盖、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入校入场所检查要达到100%,全面摸清学校燃气用户(包括食堂、浴室、实验室、公寓等)底数,全面了解掌握校园燃气和瓶装(罐装)液化石油气的管线布局、维护保养情况。重点检查使用燃气学校及校内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是否按要求做好日常安全检测、维护保养;学校在与食堂等产权场所的.承租企业或个人签订合同、协议时,是否针对允许使用燃气的。企业或个人载明燃气使用安全责任,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使用管理;使用燃气场所的管线布局、设施设备安装、燃气器具、配件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超期未检和超期服役及使用不合格产品现象;与用电线路及电器设备、火源间距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对排查发现学校燃气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燃气管道、间距、设施设备(钢瓶、灶具、锅炉、热水器、报警装置、软管、配件等)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逐项建立台账,进一步明确问题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确保问题隐患及时彻底整改销号。

  (二)切实加强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扎实推进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师生群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提高师生安全素质和学校整体安全水平。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春季开学前对燃气管理使用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知识技能培训,认真制定修订切实可行的燃气使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演练。要结合实际,通过设立本系统本校安全举报邮箱、举报电话和宣传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等,积极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查找举报校园及周边包括燃气安全隐患在内的各类安全隐患,共同保障校园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教育局和属地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专人负责,迅速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二)加强督促指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当地住建、应急管理、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工作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教育局将积极协调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三)加强措施保障。

  各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使用燃气的学校(单位)进一步深化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双控”机制建设,推进学校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学校要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清单,并在燃气使用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燃气安全风险公告栏或告知卡。

  燃气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5

  10月13日11时许,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新杨路一小吃店发生燃气爆炸,造成9人死亡。为深刻汲取外地事故教训,认真落实《铜官区瓶装液化气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立即开展社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结合社区实际,制定以下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筑牢安全防线,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排查整治范围

  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城镇燃气的餐饮场所(包括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及各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厂矿企业、建筑施工工地等相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经营储存液化石油气场所。

  三、任务分工

  要“守土有责”,立即开展属地范围内城镇燃气全面排查整治,要填写附表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10月31日前上报区有关主管部门(无问题的也要零报):经营单位报区住建局,餐饮单位报区市场监管局。要建立完善辖区内使用城镇燃气餐饮场所的基础台帐,包括名称、地点、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用气方式、供气合同等。要结合综治、消防等网格化管理措施,建立对瓶装燃气非法经营、贮存及餐饮场所用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的动态排查机制,督促城镇燃气经营使用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即查即改。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加强本辖区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开展,制定措施,指导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全面负责自身监管事项的监督检查。将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落到实处,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

  2、突出重点,深入排查。社区督促检查,各企业要突出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深入隐患排查治理。

  3、即查即改,落实责任。对自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并销号,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期限、责任、资金和措施,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要报上级部门落实整改。

  燃气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6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燃气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力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对燃气安全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等非法行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设施维护,强化安全使用知识入户宣传。做好燃气企业危险源监控工作,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打击“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专项行动。整顿燃气市场以次充好的不良行为,严厉查处小瓶倒罐、倒残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的行为,严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燃气企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经营户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各单位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纪检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住建局安全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安全科科员,具体负责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对抓得好的企业及时进行正面宣传表扬,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从严监督检查。严格开展检查,广泛开展明查暗访,深查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对没有开展专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燃气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7

  4月18日,呼中区幼儿园开展了燃气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旨在通过“教会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让幼儿从小树立燃气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预防和杜绝燃气事故发生。

  活动中,通过有趣的动画视频、形象的讲解、有效互动等多种形式深入浅出地向孩子们讲解了燃气安全小常识、如何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及遇到燃气泄漏如何处理等基本用气知识。互动环节,小朋友们可爱的小脸上写满了认真,纷纷表示要做“小小燃气宣传员”,把学到的知识带回家,向身边的人宣传安全用气的知识。

  活动不仅大大提高了幼儿对燃气的安全使用意识,有效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为幼儿筑起一道安全防护墙,也把燃气安全知识带给千家万户,预防家庭燃气意外事故的'发生,让关注燃气安全成为每一个家庭成员的自觉意识和行动。

  燃气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8

  20xx年1月xx日下午,江门市住建局和江门市燃气协会合作举办了20xx年度江门市燃气安全工作总结会议暨协会会员大会,会议地点设在潮连镇华苑宾馆会议中心。江门市住建局局领导、市燃气安全专责小组单位成员、四市三区燃气主管部门、燃气企业代表等9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住建局黄健明科长主持,并就20xx年度江门市燃气安全工作进行了总结并部署了20xx年的主要工作,市住建局周灿旋调研员通报了20xx年江门市燃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情况,并表彰了20xx年度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由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和市消防局领导为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发了牌匾和证书,协会秘书长李林汇报了20xx年江门市燃气协会工作和20xx年工作计划,为提高我市燃气行业的业务水平,大会特邀请到江门市质监局彭小平科长讲解了《广东省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并现场发放了教材。

  最后市住建局罗军副局长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几点意见:

  一是国内燃气事故频发,国家对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要求将逐步加强,我市的`燃气企业需持续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绷紧安全管理的红线;

  二是国家燃气行业发展趋势将以管道天然气为主,近年江门市的天然气发展势头迅猛,液化石油气企业需加强服务,建立品牌形象来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

  燃气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9

  为让幼儿从小树立燃气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预防和杜绝燃气事故发生,日前,驻马店市实验幼儿园开展了燃气安全知识主题教育活动。

  “平时做完饭,你们会不会提醒爸爸妈妈关闭燃气阀门?”“如果发现天然气泄漏,你知道怎么办吗?”活动中,该园利用校园公众号、班级群通过有趣的动画视频、详细的`燃气安全知识讲解等多种形式深入浅出地向家长和孩子们讲解了燃气安全小常识,如何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及遇到燃气泄漏如何处理等基本用气知识。小朋友纷纷表示要做小小燃气宣传员,把学到的知识向身边的人宣传。

  这次主题教育活动不仅大大提高了幼儿对燃气的安全使用意识,有效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为幼儿筑起一道安全防护墙,也把燃气安全知识带给千家万户,预防家庭燃气意外事故的发生,让关注燃气安全成为每一个家庭成员的自觉意识和行动。

  燃气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10

  根据局相关要求,为加强我院食堂燃气使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我院于20xx年xx月xx日组织了一次专项自查,现将自查汇总如下:

  一、高度重视:医院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以对全院职工及患者生命负责的态度,清醒认识食堂燃气、燃油管理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有关要求。

  二、认真排查:我院于20xx年xx月xx日组织了一次专项自查,经查实,我院食堂有燃气灶。食堂位于医院顶楼,远离办公区及病区,仅提供员工伙食,食堂操作人员做到人走断电、关闭气阀。有安全人员巡查。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认真学习了使用燃气、燃油设备的.有关规定。

  三、明确操作有关规范:

  1、使用管道燃气的,其管道和用气设施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应由供气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安装,不得私自改装,如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供气单位报修。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使用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冲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年限为3年,到期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3)每次购气后应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4)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15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高度不低于2.2米,外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电器开关应置于室外。

  (5)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橡胶软管长度控制在1.2—2米之间,且不能有接口、不得穿越墙壁、门、窗,橡胶软管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立即更换。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瓶中掺杂二甲醚。

  总之,虽然我院燃气安全措施规范、安全巡查力度强,不易发生安全隐患。但我们也会加强食堂其他方面的安全管理,以确保全院职工及患者的生命安全。

  燃气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11

  根据《富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富顺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富安委(2022)15号)和《富顺县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自贡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的通知》(富商函(2022)39号)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飞龙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并按照要求开展了飞龙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燃气安全是民生工程,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镇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成立了由书记姚勇和镇长陈定平为双组长,分管领导廖永雄为副组长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规中心,田春涛担任办公室主任。会议上,廖镇长强调了燃气安全的重要性,要求中润天然气公司从专业的角度对辖区范围内的.天然气管道、软管、烟道、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燃气公司要落实好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燃气安全管理意识,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各村、社区协助中润天然气公司巡查,排查辖区范围内民众安全使用天然气情况,确保广大民众用气安全。

  二、严格执法,认真检查

  我镇持续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中润天然气公司、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主要对两个社区的居民入户开展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两家液化气罐销售户、餐馆、学校、敬老院等进行检查32余次,共排查出问题100余个,并及时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用户完成问题整改,督促餐馆、医院、学校、机关食堂等非居民用户科学安装、规范使用和维护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有效监测和控制燃气泄漏。

  三、发现隐患,督促及时整改

  自规中心、中润天然气公司、飞龙社区、新农社区就辖区内的餐饮场所、校园、医院、机关伙食团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使用加强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加大宣传,张贴“燃气明白卡”350余张,与限额以上餐饮、住宿单位签订燃气使用安全承诺书,以餐饮、居民、房屋租赁户等群体为重点,发动社区开展用气安全常态化的宣传和提醒。

  我镇将会同燃气公司和各村、社区继续对辖区内的餐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燃气安全检查,督促问题整改,确保在燃气安全领域零事故。

  燃气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12

  按照《省危险化学品相关领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住建城管局从7月起,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动目标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强化各镇人民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治理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进一步强化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加强城镇燃气设施运行、气瓶充装、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做好居民用气安全管理和突发事故应急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专项行动组织情况

  成立城镇燃气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市政公用股、城乡建设股、城监队等相关单位、股室负责人担任组员,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公用管理股。

  (二)专项行动检查情况

  1.重点检查县内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周边摊贩所用气瓶的来源、质量、使用环境和使用方法等,对安全隐患进行多角度、无死角排查。

  2.对县内配气站、撬装柜、液化气充装站、换瓶点等高危场所的防火防爆设施、报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从源头控制安全隐患。

  3.内业资料方面,重点检查了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履职情况、对用户的安全用气宣传等。

  4.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全面实施清单制管理,形成“照单履职、按单办事、依单考核、以单追责”的机制。

  (三)存在问题

  1.部分餐饮店负责人安全知识淡薄,不重视燃气泄漏报警器的重要性,未安装或将报警器探头随意设置,使报警器不能正常工作。

  2.部分大中型餐馆消防管理不到位,灭火器无专人管理,存在压力不足、取用不便、放置隐蔽等情况。

  3.液化气配送点气瓶出入库台账不完善。

  4.部分户外管道锈蚀,压力表到期未及时校验。

  (四)处理情况

  1.对存在用气安全隐患的单位,现场对其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并要求整改,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监督,拒绝或逾期整改的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2.督促各液化气经营企业制定完善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记录。

  3.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加强设施设备管理,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建立压力设备校验记录表。

  三、下步打算

  (一)继续强化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将安全检查制度落到实处,采用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督促供气企业加强对用户的安全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入户安全检查。由各镇人民政府继续深入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的现象,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检查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三)我局将完善推广安全清单制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加强隐患整改落实。以更坚决的态度、更细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督促全系统各项工作责任落实,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燃气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13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燃气市场经营、存储、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芜湖县燃气市场“百日攻坚”整治实施方案》,我镇从20xx年10月29日起开展xxx镇燃气市场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

  一、专项检查行动:

  1、天然气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xxx镇副镇长xxx带队,镇村建设办、xxx派出所、芜湖县中燃公司联合开展xxx镇城乡居民燃气安全检查。分别对皖赣铁路电气施工顶管现场、xxx老张饭店、xxx中学、和平农贸市场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天然气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燃气管道是否安全,用户是否存在私自改装、封闭式用气场所是否安装报警装置等方面的内容。暂时没有发现问题,均能规范使用,其中中燃供气常态化检查工作开展的很好。

  2、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行动

  xxx镇副镇长xxx带队,镇经发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xxx派出所联合开展xxx镇瓶装液化气经营点专项检查。对xxx镇6家瓶装液化气经营点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钢瓶是否超期未检验、是否检验不合格、是否已报废、是否擅自改变燃气钢瓶检验标志和漆色、是否安装了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供应给合同、记录是否健全、是否配有灭火器等安全方面内容。共发现隐患13处,已责令其在15日内完成整改。现已按要求整改8处。同时要求各村(居)全面摸排辖区内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门店,对于无证经营门店,坚决取缔。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燃气市场的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燃气行业的管理,加大对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开放安全条件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我们将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关闭的坚决关闭。

  2、强化对燃气行业的证照管理。燃气行业的管理涉及的部门较多。因此,我们将把本次检查的`情况函告有关职能部门,将对无证经营的场所,坚决取缔、关停。

  3、进一步完善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的安全应急措施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我们将要求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要结合燃气行业本身的特点和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安全应急措施;员工须经岗前安全培训才能上岗从业,做到人人持证上岗;各职能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燃气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1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国务院督导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苏办厅字〔20xx〕43号)、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等22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治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泰高专治办〔20xx〕1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街道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训,对照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汲取近年来燃气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强化行业监督和指导,有效预防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确保城镇燃气行业形势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排查城镇燃气设施安全隐患

  重点对照《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对天然气门站、调压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高压燃气管道、中低压燃气管道等设施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隐患,突出检查燃气管道隐蔽致灾隐患,交叉、穿越、管廊等重点部位,储罐安全阀、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监控设施。对检查中发现但尚未及时整改的老问题要挂牌督促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即整即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实行监控运行。(规划建设局)

  (二)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

  1、以村居为单位,开展前期的非法储存、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的摸排工作。(规划建设局、综治科、各村居)

  2、合力重点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乱象,依法打击瓶装液化气流动经营、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各派出所)

  3、配合区住建部门负责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企业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经营性气源。(规划建设局、各村居)

  4、设立举报电话向群众公布,发动广大群众深入“查找身边事故隐患”,举报无证流动气贩及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场所,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各村居)

  5、加强对运送钢瓶的卡车、面包车及厢式货车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托区域警务合作平台,协力查处跨地区非法经营、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执法局、各派出所、交警口岸中队)

  (三)深入排查治理燃气使用环节事故隐患

  1、督促餐饮企业落实《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省五部门联合公告第13号),自查自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产服务科)

  2、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隐患专项治理,对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等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具体排查治理餐饮场所等液化石油气用户使用超期未检瓶、达到报废使用年限钢瓶、不合格钢瓶;销售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和软管,超期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和软管等事故隐患;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阀及接口处、软管与燃气燃烧器具连接处等易漏气部位事故隐患。(三产服务科、市场监管口岸分局)

  3、加大查处群租房、地下室、车库、高层建筑违规使用燃气行为,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综治科、建设科、各村居、各派出所)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通过多次组织燃气安全培训、燃气事故应急抢险演练等活动,使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对燃气安全知识及应急方法进一步了解。(规划建设局、安监科、各村居)

  三、时序安排

  此次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2月开始,20xx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底)。街道各部门和单位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认真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国务院督导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部门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督促行业领域内的城镇燃气企业、餐饮场所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9月底)。在全街道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整治彻底、措施到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xx年1月15日前,基本完成前期城镇燃气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二是2020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和全国及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20xx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明确整治责任人和措施建议,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要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的隐患清单于每月2日前报送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10日)。各部门和单位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组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督促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部门和各村居于20xx年11月6日前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送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成立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栾卫军副主任负总责,王国民委员、史庆涛副主任协助;规划建设局牵头,李继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叶宏亮副局长具体负责,三产服务科、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安监科、综治科、综合执法局、口岸派出所、扬子江派出所、交警口岸中队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各村居党组织书记为成员。各部门、单位、村居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查执法。各部门、单位、村居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城燃企业、餐饮场所、无证点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对非法储存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或上报区城建监察支队进行查处。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部门、单位、村居要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座谈交流、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城镇燃气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应用到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中,切实巩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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