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4-01-22 15:00:2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生安全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1

  学生家长(甲方):

  立协议人

  木鱼镇小学(乙方):

  甲方子女系乙方 年级学生,因患有 疾病,不适宜在校做出操、上体育课等大运动量活动,经双方协商,特立以下协议:

  1.甲方应密切关注、掌握子女病情,及时就医,在校身体不适时,应及时请假。平时经常教育子女不做大运动量活动,并将病情报告班主任。

  2.甲方子女(特异体质)可随时向体育等教师报告不做出操、上体育课等大运动量活动。

  3.乙方班主任发现班级中有特异体质学生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备案,经常关心,经常与家长联系,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家长和学校。通知体育教师,并经常教育特异体质学生,不做出操、上体育课等大运动量活动。

  4.若甲方子女在校病情复发,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无不当行为的不承担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2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到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有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有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密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器、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校严禁学生购买零食、冷饮及不卫生的食品,学生违反规定购买食用后造成意外事故的,有食物提供者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到深水潭、池塘、水库等洗澡,因此造成的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理赔。

  15、学生在已经投保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或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甲方:乙方(学生监护人)

  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3

  为切实加强家校安全育人工作,共同管理自己的孩子,使每个孩子都能安全健康成长和学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营造安全、文明、和谐、健康的育人氛围;确保家校联系渠道的畅通,现由学校和个位家长签订本协议并遵照以下条款严格执行。

  一、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家长要时时提醒自己的孩子在上学、放学途中骑车、步行注意事项。

  二、按照我国交通法规规定,严禁不满12周岁的儿童在道路上骑车;严禁没有车闸、没有安全保障的.自行车上路。

三、家长有责任教育孩子骑车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早起,吃早饭,要留给孩子充足的骑车、步行的上学时间。

  2、无论骑车还是步行都要遵守交通法规。特别要注意要靠右行。

  3、骑车转弯时不要突然猛拐;越前时,不要与其靠得太近。骑车的速度不要太快;不要手中持物骑车;不要双手离开车把骑车;不要两人骑一辆车;不要曲折行驶;不要相互竞赛骑车;不要两车以上并排行驶。不要相互勾肩搭臂、挤抹追逐;不要骑一辆车,再牵引一辆车。

  4、不要紧随机动车后追赶或骑车行驶;不要手扒机动车奔跑或骑车。

  5、不再河边或有危险的地方逗留、玩耍。

  6、不在野外玩火玩危险的游戏;注意安全用电等教育。

  四、加强孩子的行为规范教育使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

  五、发现孩子不良现象应及时给于教育、纠正;不纵容不溺爱。

  为加强安全教育与防患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居安思危,把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深、抓实、抓出成效。以上几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违者,发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孩子的监护人承担。

  梅口小学

  学生家长

  主管人班主任

  年月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4

  甲方:宁安小学

  乙方: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保证特异体质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双方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其身体健康情况。涉及学生隐私的,甲方应当保密。

  2、教学期间,必要时,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特殊体质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3、特异体质学生在校期间有异常反应,甲方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二、乙方责任

  1、特异体质学生或其监护人在入校前必须告知学校学生身体情况和病情,并详细向班主任说清应注意事项。

  2、乙方应尽量做好对子女的.监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3、乙方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治疗、复查工作,避免发生意外。

  4、特异体质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或请假、休学期间,乙方要特别关照,专人接送,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学校无关。

  三、其他事项

  1、如特殊体质学生因不听从学校的要求违反规定、自身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2、特异体质学生因自身特异体质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对特殊体质学生一视同仁,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车辆与驾驶员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和培训合格的驾驶员

  二、学生上学时,乙方应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侯车,不得随意迟到小学生接送协议书合同范本。放学时提前在指定点接学生。要时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车纪律和行车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车辆应负责被接送学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各项损失应由车辆运营方承担赔偿,甲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甲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1、甲方应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应协助乙方管理好学生乘车纪律。

  3、甲方应协助乙方抓好学生接送车辆的服务工作,对服务态度不好的司乘人员,甲方有权干涉其服务行为。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6

  为建立学生安全家校共管体系,明确学校与家庭的学生安全事故责任界线,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经学校与学生家长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学生的监护人是其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对学生履行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监护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定监护人的职责,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教育 、管理、保护等工作,定期到校与教师交流学生情况。

  (二)学校和家长有责任教育学生在上学、离校途中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学生爬车、追车、拦车、横穿马路等;不准学生私自到塘、库、河、沟等处洗澡、洗衣、游泳等,不准冒险涉水过河过沟、攀岩过坎,不准到危险地带游戏玩耍。学校和家长有责任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如学校进行了教育工作,仍发生了以上情形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三)家长有责任在以下情形接送学生,如未按学校规定接送学生且学校无不当行为,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1)小学低年级及年龄较小的高年级学生;

  (2)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

  (3)上学、离校途中存在危险环境的;

  (4)出现或将出现下雨、下雪、洪水、大风、泥石流、山体滑坡、塌方等灾害性情况时。

  (四)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5条处理。

  (五)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来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7

  为认真贯切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教体局提出的工作要求,推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小学与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家长有权监督司机,使其驾车时不饮酒、不违章、不超员,并按时给车辆消毒,保证为学生创设一个安全、良好的乘车环境,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对违纪的司机,家长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举报。

  二、教育孩子乘车时要遵守秩序,注意乘车安全。

  三、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必须保证孩子不乘坐无标识、无证、无牌或不合手续的报废车、农用车及个别家长私自组织的无运营手续的违规车辆。否则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四、家长要教育孩子文明乘车,不拥挤,不抢座,不打架,自觉遵守乘车纪律,确保乘车期间的`人身安全。

  五、现在个别接送学生的车辆超员严重,家长要确保自己的孩子不乘坐超员的车辆。否则由此引发的各种问题,后果由家长自负。

  六、乘车的学生,家长要监督孩子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等车、坐车。不得提前出门,更不得在大街上跑闹,扰乱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七、家长要督促孩子准时上学,学生不能乘车,但有条件的家长可亲自接送,学校严禁学生独自骑自行车上学。如果家长违背学校规定,纵容学生违纪、独自骑自行车上学,那么发生的一切问题均有家长负责。

  ________年级____班____

  学生:_______

  家长:_______

  ____市____小学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8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实有效地做好塘坊小学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小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江苏省校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我校家长接送学生所使用的所有车辆管理制定本安全协议书,家长应承担和实现如下责任目标:

  1、凡年龄不足12周岁的学生,家长不得同意子女骑自行车上学,小学生一律不得骑电动车进入校园。

  2、提倡离家较近的.学生步行回家;或家长亲自接送学生上下学。家长保证不使用无证、无牌、报废车辆,农用车、三轮车、手扶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不酒后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3、请接送学生的家长按时在校门口50米外,有序等待接送学生。

  4、离家较远学生确需乘车的,家长要为孩子选择手续、证件齐全、车辆状况好、有送子车手续的车辆。

  5、严禁使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等不符合载客规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以及无牌无证无保险,未进行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从事接送学生。不坐陌生人的车。

  6、教育孩子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注意交通法规,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提高子女的交通安全意识。

  7、要求家长必须与送子车车主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确保学生安全。

  ()年级()班学生(签名):________

  学生家长(签名):

  年月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9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泡、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10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到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有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有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密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器、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校严禁学生购买零食、冷饮及不卫生的食品,学生违反规定购买食用后造成意外事故的,有食物提供者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到深水潭、池塘、水库等洗澡,因此造成的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理赔。

  15、学生在已经投保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或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甲方: 乙方(学生监护人)

  签字:

  代表签字:

  二00 年月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11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孩子健康的同时,特别要关注孩子的人身安全。家长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在校外时间对子女的人身安全负总责。为了增强安全意识,强化责任,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此安全责任书。

  一、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如下教育

  1、教育孩子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2、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在路上追逐打闹,靠右行走,不骑自行车;

  3、教育孩子在上、下学路上不进商店,不买零食,不把零食带进校园;

  4、教育孩子不攀高,不爬树,不玩火,不玩电,不随便放鞭炮;

  5、教育孩子不玩木棒、匕首等危险利器;

  6、教育孩子不在井旁、变压器旁、高压线下等危险地方玩耍;

  7、教育孩子按老师要求时间到校和回家,不跟陌生人说话,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给的食品;

  8、教育孩子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不吃三无食品;

  9、教育孩子不打架、不骂人、不说脏话;

  10、教育孩子不进游戏厅、不进网吧、不抽烟、不喝酒; 学校、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切实把孩子的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若因学校教育多次,家长和学生仍无视学校校规、校纪,出现事故学生和监护人负责。

  二、为了保证学生上、下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因监管不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事故相关人和学生监护人负责)

  1、请低年级家长每天按时接送孩子到校回家,高年级孩子身体较差和路途稍远也要求家长接送,决不能乘坐非法营运车和车况不好的、超载车辆,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2、学生如有事、有病不能上学,应事先跟班主任教师打招呼,履行请假工作,中途来校接学生家长,需出据请假手续,经班主任批准方可离校。

  3、严格遵守上下学时间,学生上学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家长要严格管理,必须让孩子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绝不允许早到校,不准在大门口围堵,因早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学校规定学生到校时间最早不得提前到正式上课时间十分钟,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家长全部负责,低年级由监护人按时接送,不能按时接送出现事故由家长负责。学校具体作息时间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

  4、接送孩子家长的不准到校内等候,车辆要远离校门口50米。家长必须在指定的'地点(距校门口30米南北两处)接送,若因家长拥挤造成自己孩子和他人孩子伤害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5、任何学生不准带不安全物品以及尖硬的玩具和小刀、小剪之类玩具入校,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6、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

  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7、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物,不允许学生带管制刀具,易燃、易暴、有毒物品。严禁学生在楼道追逐打闹,快速猛跑、攀爬围栏,上、下楼梯分道而行,绝不允许抢行、快速奔跑、互相推挤、起哄等,不准打架斗殴、做攻击性、危险性的游戏。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

  8、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

  9、学生翻越或攀爬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施工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和私自转移外。

  10、家长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及时通知学校,否则在校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家长要把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若因有事无联系电话,出现事故家长负责。

  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各位家长,让每一个孩子都健康成长,早日成材,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愿望,让我们携手教育,共同管理,为孩子们创建一个平安、和谐、温馨的学习生活环境而努力吧!

  谢谢合作!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12

  为建立学生安全家校共管体系,明确学校与家庭的学生安全事故责任界线,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经学校与学生家长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学生的监护人是其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对学生履行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监护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定监护人的职责,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教育、管理、保护等工作,定期到校与教师交流学生情况。

  (二)学校和家长有责任教育学生在上学、离校途中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学生爬车、追车、拦车、横穿马路等;不准学生私自到塘、库、河、沟等处洗澡、洗衣、游泳等,不准冒险涉水过河过沟、攀岩过坎,不准到危险地带游戏玩耍。学校和家长有责任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如学校进行了教育工作,仍发生了以上情形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三)家长有责任在以下情形接送学生,如未按学校规定接送学生且学校无不当行为,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1)小学低年级及年龄较小的高年级学生;

  (2)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

  (3)上学、离校途中存在危险环境的`;

  (4)出现或将出现下雨、下雪、洪水、大风、泥石流、山体滑坡、塌方等灾害性情况时。

  (四)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5条处理。

  (五)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来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1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学生、学生监护人的安全保护意识,强化学生、学生监护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外出活动过程中学校和领队老师、学生的安全责任,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领队老师代表甲方对乙方进行途中和活动过程中必要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听从指挥、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安全自救、遵纪守法增强防范意识等。

  2、甲方将严格按照安全预案安排所有活动。

  3、甲方负责为乙方购买外出活动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乙方责任

  1、本次活动均属学校、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本人自愿参加。

  1、教育参加活动学生积极接受安全教育,在外出参加活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融智学院各种规章制度,一切活动在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不盲目行动。

  2、全体学生及其监护人都要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遵守活动地点安全管理的'要求,个人不私自行动,不在无足够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登危险的山或下江(或湖等)游玩,不做其他危险的行为等。

  3、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动,务必通知带队老师,经确认并联系其监护人认可后方可离开,自参与者声明退出时起,其一切法律和安全等责任自负。

  4、偶遇侵害报警或寻求领队老师帮助。

  6、乙方自行负责与学生监护人签订相关安全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和学生在外出活动期间相对应。

  甲方(盖章): 领队教师(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14

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

  11月16日9时15分,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发生一起货车与学生接送面包车相撞事故,致5人当场死亡,14人在送往医院抢救中死亡,另危重3人,重伤10人,轻伤32人。截止17日13时30分许,因伤势严重救治无效死亡人数累计达到20人。这起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极为惨痛,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各位家长务必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现结合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福州市教育局及晋安区教育局有关学校交通安全专项部署工作会议精神,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签订以下协议:

  1、坚决不乘坐无资质的交通工具。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非法运营车辆或者一些“黑车”上下学,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2、不骑自行车、电动车往返学校。对孩子进行安全乘车教育引导和交通引导工作.对住家离学校较远的孩子,应遵守市政府“限电限摩”和中小学生不骑电动车和12周岁以下学生不骑自行车的规定。

  3、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与孩子共同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做到监护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能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秩序,“遵守交通信号”、“各行其道”、“骑车不载人”。孩子外出应有家长(监护人)陪同,遵守交通规则,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道路,必须从斑马线通过,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或“红灯停,绿灯行”,不翻越护栏,不横穿绿化带等,交叉路口、转弯路口、陡坡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主动安全避让。

  4、保证往返学校水上交通安全。对需要乘船往返学校的学生,要有家长(监护人)护送乘船,同时必须与船方签定安全责任书,配合学校提高孩子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逃生知识。

  学生签名:________

  家长签名: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

  福州市晋安区第一中心小学

  20___年___月___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15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体化网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学生在校期间同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学校不负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以及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六)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七)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八)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嬉戏玩耍发生的;

  (九)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3、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由教职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4、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负责任。

  5、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现任如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应由学生其监护人承担赔偿现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末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

  6、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时,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8、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否则,因此发生损害事件,应由学生自己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9、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

  10、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1、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沟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2、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3、安全事故发生生,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可通过双方协商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它有关人员不得在学校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教师或其它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否则学校可报告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依法要求赔偿。

  1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签约后双方应承担本协议的法律责任以及经济责任,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甲方(盖章)

  校长签字:_______

  班主任签字:_______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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