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2-02-20 15:53:51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通用69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通用6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通用69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从小,无论是课业上的需要,或是随自己兴趣而选的,我所读过的书,着实不少;在这其中,我最爱读的一本书,就是“红楼梦”了。

  不知为何,我就是喜欢它;说不出任何理由,我就是被书中所有的人物、对白所深深地吸引;曾几何时,随着书中的故事情节,而在情绪上有喜悦、悲伤的感触。记得第一次接触红楼梦,是在电视节目中无意看到的;在此之前,我对那些如红楼梦、西厢记等言情小说,总是不屑一顾,即使有机会去接触它们,总是推托自己没有时间,所以,任凭机会一次又一次从手中溜走,我总是不肯静下心来去阅读它们;可是,自从从电视节目中真正的看过了一次“红楼梦”之后,印象便为之改观了。我从不知“红楼梦”中拥有那么感人肺腑的内容,是如此地令人心动,看过之后,更是令人念念不忘;直到这时,我才了解,以前实在是浪费了太多的光阴了,其实早就可以源源本本,完完本本地读完“红楼梦”,不必到现在才来懊恼了。之后,每当我去书店之际,总是习惯性地在摆设有“中国古典文学”的专柜蹓跶蹓跶,看看上面所有有关“红楼梦”的书籍;然后,也会或多或少的买几本。我总想竭尽所能地去买下我所看到有关“红楼梦”的书,也不管我自己是否有能力去读完它。在大致读过了“红楼梦”后,我益发对它产生越来越多兴趣了。在书里,我看过而比较喜欢的章节,有紫绢对宝玉的试情、宝玉和宝钗的联亲,及黛玉含恨而死,晴雯撕扇等:而在所有的对话中,我最喜欢宝玉和黛玉的对话。他们是一个风流成性,一个好使小性儿,所以,当两人聚在一起时,也常会发生激烈的争执,就连宝玉的祖母-贾母,也曾说他们两人“不是冤家不聚头”;正因如此,这也是何以令我喜欢的原因,因为每次在他们的争吵之后,双方的感情反而更进一步了,而引导出后面更多引人的故事情节。

  在所有的人物中,我最爱宝玉、黛玉、宝钗和晴雯四人了。我最爱宝玉的痴情任性、黛玉的气质灵秀飘逸、宝钗的雍容大派有礼、晴雯的俏皮、高傲;而其中尤以黛玉、晴雯更能深得我心。林黛玉的孤骄傲世、多愁善感,均是我喜爱她的原因,面对她不幸的际遇,我也深表同情;而在读到黛玉病死之际,我更有一种莫名的伤痛,好像是失去了一个好朋友一样。而对于晴雯,则是悲伤同情多过于欣赏了。晴雯无论在外貌或是才干方面,在所有的奴婢中均是无人能出其左右的;但这些却未替她带来一个完美的结局;可是却有“晴雯撕扇”及“晴雯病补孔雀裘”两段精采的故事。虽然,她的命运悲惨;但她在我心中所塑造出高傲不屈的形象,却永远不会被抹灭。

  红楼梦是我读过最有深度、最有感触的一本书了。我有时会为了读它,而宁愿牺牲读正课的时间,只为了能多看一页是一页,去领略其中无法言喻的美。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我喜欢阅读课外书,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一千零一夜》。《一千零一夜》是一部阿拉伯民间故事总集。“一千零一”是形容数目之多。《一千零一夜》也被叫作《天方夜谭》。这本书涉及的地方十分广,从沙漠到欧亚大陆到海洋,从印度、波斯到中国…………故事中的人物形形色色,有王公贵族、哈里发商人、哲学家、诗人、牧民、科学家、医生、骗子、强盗、奴隶、魔法师……甚至还有能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神灵与魔鬼,有些故事还描写奇珍异宝和名贵的动植物。这本书大多揭露统治者残暴、奢华、愚蠢和赞杨贫苦人机智、勇敢、勇于反抗的精神。

  《一千零一夜》的每一个故事都包含着一个道理,那就是善良的人会得到幸福、光明的生活,而一切黑暗势力最终会被消灭,得到应得的报应。我最喜欢书中《鸟兽与木匠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古代的一对孔雀因受到猛兽的侵袭,就飞到另一个岛屿安家。一天,他们遇到一只鸭子,鸭子之前先后遇到狮子、毛驴、黑马、骆驼和一个木匠。毛驴、黑马和骆驼都受到人类的危害,狮子为保护它们而想去杀人除害。但是,木匠的花言巧语使狮子放松了警惕,被木匠骗进笼子里烧死了。鸭子看到这一幕,十分害怕,逃了两天两夜的路,来到孔雀栖息的大树下。鸭子把它的经历告诉孔雀,让孔雀知道了最可怕的不是猛兽而是人类。后来有羚羊来了,为了御防人类的捕杀,羚羊和孔雀结为盟友一起过安定的生活。可是有一天,人类还是找到它们,吓得孔雀和羚羊跑了,只有鸭子拿不定主意,呆呆地站地那儿不动,被人类捉住了。剩下羚羊和孔雀在那儿生活下去,它们齐心协力一起防止人类对它们的伤害。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破坏大自然,不要滥杀野生动物,不然的活总有一天,所有的动物都会离我们人类而去,而我们人类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少了。我经常捧着《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来读,故事中的人物斗智斗勇和离奇的故事,那大如海岛的鲸鱼、翼若垂天的神鹰、巨石般的鸟蛋、在空中自由飞翱翔的鸟木马、神奇的戒指……令人匪夷所思,看得我眼花瞭乱。这些离奇曲折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越读越想知道故事的下文,想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一千零一夜》在我空闲的时候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还开拓了我的视野,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所以我喜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书一把钥匙,帮我开启了成功之门;书是一架云梯,让我攀登到了知识的顶峰;是一艘轮船,载着我驶向成功的彼岸······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书就是一位良师益友,教我做人。自从我读了《汤姆·亚历险记》这本书以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深深地感受到汤姆·索亚是个勇敢顽强的人。

  汤姆是个顽皮、天真并且非常活泼的孩子。因为他讨厌新来的孩子的神气样儿便和他打了一架,所以被波莉阿姨罚刷墙。但是,他并不甘心,因为讨厌刷墙,他想出了一条妙计。在贝恩面前,他故意装成非常喜欢刷墙的样子,把贝恩的新鲜劲儿给提起了,经过一番恳求,汤姆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并且还得到了苹果。可这还没结束,整个下午,他让所有想来嘲笑他的孩子都留下来刷墙了,并且还得到了许多好玩的东西。由此,我不得不发出赞叹,汤姆的脑子可真灵光,可是没有放在正确的地方。也许我们会对刷墙不屑一顾。但是对于一些有新鲜劲的孩子来说,那是一种乐趣。

  他喜欢恶作剧,以至于波莉阿姨常常冤枉他。有一次,因为波莉阿姨教训汤姆偷糖,把席德当做模范让他学习。席德得到了波莉阿姨的特许,待她走之就伸手向装糖的盘子中伸去,不料打碎了盘子。汤姆特别高兴,因为他讨厌的席德终于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将受到惩罚。可是波莉阿姨误以为是汤姆的作为差点揍了他一顿,他虽然不是一个好孩子,但是他的行为总让人捧腹大笑。

  但是顽皮归顽皮,淘气归淘气,我们不能否认他是一个善良、正义的孩子,外表的缺点并不能掩盖他本质的优点。从他准备去孤岛之前的想法——他说自己是个被人抛弃的、没有朋友的孩子;谁也不会爱他;那些人发觉自己把他逼到什么地步的时候,他们也许会懊悔;他本想好好做人,努力向上······可以看出他心里想过要变成好孩子。从小说前几章看,汤姆非常崇拜海盗。因为,在他的眼中,海盗不是个贪婪的家伙,而是一个附有正义感的侠客,他们帮助贫穷的人,打劫富有的贵族和有钱人。所以汤姆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

  有人说:童年就像是一壶美酒,时隔越长,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让人回味。已经长大的我们,被现实生活压抑的太久,但令我们欢呼雀跃的是,有人实现了我们梦想中的自由。汤姆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是爸爸在我十岁的时候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她让我从一个个短小精悍的小故事里得到了许多让我终身受益的大道理。

  《小故事,大道理》的编写者是一位名叫雅瑟的叔叔,他毕业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当了一名新闻工作者,业余时间喜欢研究古代文学,发表了近一百万字的著作。是位了不起的作家。

  《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一共有47个章节,全书共搜集了近千个人生小故事,有习惯养成、职业生涯、财富金钱、潜能激励、爱情婚姻、交际处世、心灵境界等等,这些故事虽小,但都隐藏着无穷的思想和智慧。每一个故事道理都是我们成长的良师益友,为我们为人处世指引了方向。

  在书中的40多章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解读习惯养成与命运——播种思想,收获一种精彩人生”这一章节。他使人记忆犹新,发人深省。在这一章节的开篇引言中,作者写下了一段充满哲理的话:“撒下思想的种子,便收获文字;撒下文字的种子,便收获行为;撒下行为的种子,便收获习惯;撒下习惯的种子,便收获人格;撒下人格的种子,便收获命运。”这句话让我知道了,做任何事情都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养成一个好的习惯,可以说是就成功了一半,每一件小事都要认真对待,就象一句成语说的那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这个道理。

  这一章中还有一个小故事特别让人回味。故事是说世界上第一个进入太空的宇航员加加林的。当时他只所以能够从20多名宇航员中脱颖而出是因为一件很偶然的小事情。原来,在确定人选的前一个星期,主设计师罗廖夫发现在进入飞船前,只有加加林一个人脱下鞋子只穿袜子进入座舱。这一个小小的动作使加加林赢得了主设计师的好感,他感到这个27岁的年轻人如此懂得规矩又如此珍爱他为之倾注心血的飞船,于是主设计师决定让他来完成这次任务。加加林通过一个不经意的细节,表现了他珍爱他人劳动成果的修养和素质,也使他成为遨游太空的第一人。可以说,用细节来塑造自己的人,是聪明又成功的人。“纵使这些人置身于瓦砾,也能闪烁出耀眼的光芒。” 细节不是孤立的,就像浪花是美丽的,但是离开了大海的依托,她的美丽就显得单调了。人要想成功就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书,可以滋养无数的心灵。《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中的哲理故事成为点亮我们人生的灯,在它的照耀下,我们可以把不快的忧伤变为沉醉的美酒,把午夜的黑暗化为黎明的曙光,使我们的人生充满欢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翻开《老人与海》,这本我最喜爱的书再次将我带进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笔下的世界,朴素无华但清澈流畅的字里行间都令我陶醉。在我看来,这本书是作者一生中最好的一部作品。

  《老人与海》这本不可多得的书籍对我意义深刻:由于书柜中藏书无数,而我只读完了“冰山一角”,妈妈便不再买书,让我先将自家的书慢慢“消化”。可《老人与海》却是妈妈破天荒地奔进书店精心挑选,最终买下一本赠与我的。因此,我对这本书感到十分亲切,仿佛有种特殊的情愫于其中。

  这本小说的故事一波三折,令我很快沉迷其中。书中主要写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后,带着男孩曼诺林的沙丁鱼饵向远处的海域驶去。他竟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船还大的枪鱼。老人与枪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大获全胜,但又引来了无数鲨鱼的抢掠。老人分离与鲨鱼拼搏,最后带着枪鱼骨架回了海港。

  这篇小说中,我记忆犹新的是圣地亚哥老人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我想,这就是圣地亚哥的信念,这就是老人的“硬汉性格”,这就是鲨鱼打不倒他的原因!当然,我更喜欢的是那唯美的描写。海明威独特的文字使我恍惚看见了在碧水之上,那清晨的海港多么静谧;那深蓝的梦幻的大海在白雾中多么深沉;那长长的银色的白沙滩多么醒目?最让人着迷的便是圣地亚哥老人和大海一样色彩的眼睛,我好像能通过老人深邃沧桑的眼眸看到他的慈祥,他的乐观,他的永不言败。而我最喜爱此书的真正原因,就是老人令人折服的精神: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又不畏艰苦、毫不服输,即使他在人生的决斗场上失败了,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他仍然是精神上的强者,是个受人景仰的“真正硬汉”。圣地亚哥老人的事迹使我心灵震颤之余,深切地体会到:我们在面对外界巨大的压力和厄运打击时,应该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如同老人般视死如归,即使失败了,却也保持了人的尊严和>勇气,有着胜利者的风度。

  轻抚封面,我感触良多,《老人与海》烙在心头,挥之不去。记得还是五岁那年,家里徒然多了个锃亮的大家伙——钢琴,同时,我的学钢琴生涯正式开始了。刚开始我还兴致勃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级别的提高,琴谱上的“小蝌蚪”密密麻麻、眼花缭乱,而曲子又一成不变、枯燥乏味,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保尔柯察金

  我与它在一个书店相识,在茫茫书海里,一眼就看到了它,或许它摆放得很显眼;或许是它太引人注目;又或许是它与我生前结下的不解之缘,总之,我与它相识了,我也知道了它的名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钢铁?难道这是一本炼铁书?于是,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心,翻开了它......

  当我翻开第一页时,我又认识了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瘦小;那双大眼睛嵌在他的脸上,显得格格不入;他那瘦小的身体经常受到瓦西里神父的鞭抽棍打。看到这里,我对保尔的怜悯之心油然而其,我决定把它买下来。

  我在家细细地品位着,不仅对保尔的一生肃然起敬:保尔被学校开除后,在一家餐厅的洗碗间工作,在这里,他看到了现在社会的丑陋和黑暗,他也从瘦小的孩子演变成了魁梧高大的汉子;后来,他又加入了红军,可在一次战斗中,他身负重伤,右眼几乎失明,身负重伤的保尔,不得不转业,离开队伍,回家静养;可当病情稍有好转后,他又投入到了火热的斗争生活当中。但不幸还是降临到了保尔身上,在工地里,他不幸染上了伤寒和风湿病,从此,他的健康日益恶化,斗争使他丢掉了健康的身体。晚年的保尔,双目失明,全身瘫痪,只有肘关节以上的双手还能活动。可他在疾病折磨的面前,并没有低头退缩,决定利用文字再次进入斗争生活。终于,保尔完成了一部不朽的作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看完这本书,我才明白“钢铁”的真正含义:钢铁就是保尔柯察金,但指的并不是他的身体如钢铁般坚硬,而指的是他的精神。保尔从一个瘦小男孩成长为一个魁梧的汉子,他的精神也在成长。他从无数似乎平凡的经历中、挫折里不断锤炼自己,在逆境中成长、壮大。保尔是一个于平凡中见伟大的英雄人物,在他的履历表里,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业绩,他总是从最平凡的小事做起;他也是一个刚毅坚强的革命战士,他在人生各个方面都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他是名副其实的大英雄!

  好奇心再一次占据了我的心,我想知道作者与保尔的联系,为什么要创作这本书......揣着这个好奇心,我请教了网络老师......

  阅完资料,我惊呆了:没想到奥斯特罗夫斯基的人生与保尔有着惊人的相似!可它并不是一本自传体小说,只是一本虚构的艺术作品。

  我藐视那些在剥削人民权贵的人,但我敬佩像保尔一样的革命家。保尔拥有着钢铁般的崇高理想和执着的革命信念,他告诉我什么使钢铁般的意志。生活不是恰恰如此吗?只要有毅力,没什么不能克服的。

  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季羡林爷爷曾在文章中写道: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待在母亲身边。

  她是一位普通的韩国母亲。只不过,七十多岁时通过自学学会了写字认字,开始每天记录家庭日记。她在所剩无多的人生中,带着一种对世事和生活的淡然和眷念,写家中的琐事、自己的子女、父母兄弟、日常劳作,以日记的方式记录下对家人的爱,她,就是洪荣女妈妈。

  她七十岁的女儿黄安娜某一天偶然发现了她母亲的日记本。被母亲心底的秘密震撼了。

  她曾经忏悔道:“妈妈这一辈子,一直就依靠着‘还会来的’这句话,等待着自己的孩子们。妈妈曾经说:‘从你来的前一天开始,我就看着表想,后天的这个时候,你就该离开了。’孩子们到来之前,妈妈就想到了几天后的离别,为此独自伤心着、难过着。我这个做女儿的,怎么就做的这么不合格呢!”

  洪荣女妈妈住在小山村里,他很孤独,也很寂寞。常常一个人跟着小动物们说话。早上起床后,给蔬菜们浇水,给动物们喂食,就像当初哺育她的孩子们一样。

  她喜欢打电话。自从她的大女儿黄安娜为她买了台电话,她每天都打电话,不然心里不踏实。洪荣女妈妈是多么的思念着儿女啊!

  “妈妈,我还会再来的。”这一句是全书的引言。九十六岁的洪荣女妈妈高龄离世,她的大女儿黄安娜在她的坟墓前说的一句话。夹杂着思念。她想象着妈妈笑着在那边说:“你那么忙,还来看我做什么?”这是对妈妈的一种想念,想象着妈妈还活着,牵着她的手,陪着妈妈慢慢地走。

  我们生活在妈妈的呵护下,妈妈无论付出给孩子多少,还是觉得付出的不够。可我们,要学会孝敬妈妈:妈妈上班回来,倒一杯水;吃完饭,帮妈妈洗洗碗;早上,为妈妈洗洗衣服。这就是对妈妈最好的孝敬。

  生活中,也有很多为妈妈做的事情让我难以忘怀。我为妈妈做过的一件事,至今我还记忆犹新:

  一天傍晚,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妈妈带着我,骑着摩托,正在赶回家的路上。

  回到大门,妈妈叫我先下了摩托,自己冒着大雨到柴房放车。我打开大门,突然,我停住了,心里想:这么大的雨,妈妈肯定没带伞,我上楼拿伞给妈妈吧。

  我急急忙忙跑回家,拿了伞,有急急忙忙下了楼,自己撑着伞,向柴房走去。突然,妈妈撑着伞从我的视线中走来。妈妈看到我,似乎有些诧异。我很高兴,高兴妈妈并没有被雨淋到,但却有些失望。

  妈妈笑着向我走来,说:“我的女儿长大了!”

  那一天,我是在快乐中度过的。

  小时候,妈妈牵着我们,在大街上愉快的走;如果有一天,妈妈老了,请你们也要像小时候妈妈牵着我们一样,在街上,愉快的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书可以让我们学会处理生活中的矛盾。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感恩父母》。

  在这本书里,有许多精彩的故事,有许多课堂中学不到的感人情节。它让我们学会了感恩,对生活中遇到困难不害怕,不退缩,勇往直前。

  书里的故事都围绕着一个中心,那就是感恩。

  在这本书里有一个故事,一位母亲名叫多莉,但最后母亲却因疾病痛苦地死去。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我生活中一个朋友的故事。

  这件事发生在我朋友九岁时,她的母亲腿上有很多伤疤,当朋友问她伤疤是怎么来的,她却笑而不语,不肯告诉她实情。不管女儿采用什么方法,母亲就是瞒得死死的。后来,好心的人告诉我的朋友其实这些伤的来历,这些恐怖的伤疤是为了母亲为了给女儿拿回不小心丢在马路上的玩具,被三轮车给撞伤的。在女儿的心里,母亲比玩具更重要。可是在母亲的心里,自己受点伤不算什么,可是玩具却可以带给女儿这么多的童年乐趣,她是不会轻易放弃的。她的母亲为了女儿,什么危险都敢冒,什么事情都心甘情愿地去做。这就是每一个可敬的母亲的心理,孩子永远放在第一位,自己永远放在第二位。孩子的笑声就能带给母亲最大的欢乐。这件事情虽小,但是活生生的发生在我的周围,让我认识了母爱的伟大。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一天,这位朋友的母亲突然晕倒了,而朋友却全然不知。当母亲被送往医院检查到有白血病时,朋友正在快乐的玩耍,并不知母亲已经危在旦夕。过了几天,她的母亲最终没有摆脱死神的困扰,后来还是撒手离开了人间。母亲死了,朋友却不知,当举行祭奠时,朋友还在找她的母亲呢!当要火化时,朋友才恍然大悟,她才知道自己的母亲已经死了!她伤心欲绝,她也在痛恨,她在痛恨自己为什么以前不听母亲的话。她看着父亲,她知道如果再不听父亲的话,那就真的是不孝了。她认识到父母的爱是多么的深,多么的重要,但是她却再也没有机会向母亲表达自己的爱,再也没有机会把爱反馈给自己的妈妈。

  这本书让我学会了怎样感恩,我自从看了这本书以后,就跟父母的感情越来越好。

  如果你想学会感恩,你想与你父母的关系相处得越来越融洽,那就看《感恩父母》吧!看了这本书,你的心灵就会为书中父母的爱而受到震撼,你的心就会变得宽容和容忍。生活中与父母之间遇到一点点的矛盾是很自然的。父母和我们之间不是缺少爱,而是缺少沟通,缺少学习怎样来表达爱。

  我最喜欢的书——《感恩父母》。它让我更加从容地处理生活中的小事。让我更真切的感受到生活中的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当我合上《培根随笔》,打开窗户,一抹柔和的余辉透过玻璃,融入了我的房间。再向西边望去,那是一片被夕阳染得殷红的云彩。真理就像是太阳,虽然会有东升西落,但它是永恒的。

  真理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探寻,曾经走过自己精神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依然十分之困惑。自从读完《培根随笔》后,一切的云遮雾障从此拨开……

  ——论死亡:我认为,如果一个人追求真理,那么,他就一定要参透生死,在恐惧的威胁之下仍对坚持真理毫不畏缩。

  有位朋友之前问我:“你惧怕离开这个世界吗?”当时,我十分诧异,因为我从来没有直视过这个问题。离开这个世界?不就是指死亡吗!之前,我一想到死亡,就会觉得自己堕入了一个黑暗的深渊,那里的世界没有阳光,没有快乐,种种的鬼踪魅影使我惊心动魄,恐惧万分。

  如果没有读这本书,我将会一直认为死亡离本身太遥远,永远不敢正视它。现在,我终于明白了。生命是珍贵的,一个人生存在世界上,意味着他能够体会喜怒哀乐,历经各种事情,享受生活所带来的苦与乐。但是面对死亡,也就是面对生命旅程的结束,种种鬼怪故事对它的渲染增加了成人对它的恐惧。培根说过:“复仇之欲压倒死亡,爱恋之情蔑视死亡,荣誉之尊高于死亡,悲伤至极向往死亡,畏惧之心期待死亡。”对于死亡存在着不同的心态,不同的心态决定着不同的结果,这就是心态的力量。

  我认为,只要对死亡予以敬畏之心和平常之心去对待,那就无所畏惧了。

  ——论善与行善。什么体现了一个人的价值?是德,德以善为首。人之初,性本善,人的天性是善的,只是因为种种表象与幻觉遮蔽了他们的双眼,便有了恶。“德以善为首,此乃上帝的象征,若无这种品性,人将会沦为蝇营狗苟,惹是生非,无可救药的xx。”这句话同样是出自培根,一针见血地显露出“善”的重要。

  以往的我一直认为,是品味、情趣和才华是一个人超凡脱俗。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是善与性善使一个人超凡脱俗,它宽容大量,以德报怨,善是一切美好的源泉。

  这些都是真理,容不下半点虚伪。培根先生参透生死、直指人性,他的精神遗产给了后人最好的借鉴。

  其实,人生至乐莫过于高踞清新纯净的真理之巅,俯瞰谷底种种谬误迷惘,云遮雾障——这就是真理。

  夕阳西下,看透花开花落,风起云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我最喜欢的书是美国的海伦·凯勒写的《假如你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凯勒1880年6月27日出生于阿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海伦·凯勒是美国著名的盲聋女作家和教育家。《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代表作,被誉为“世界文学史上无与伦比的杰作”。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描写了她的童年和青年生活。当海伦凯勒一岁半的时候,她得了一场重病。结果,她失去了听力和视力,失去了语言表达能力,生活在一个孤独和黑暗的世界里。

  海伦·凯勒七岁时,她的家庭教师安妮·沙利文来找她。在苏立文小姐的帮助下,海伦·凯勒学会了写字和写字。后来,她学会了说话和与人交流。

  当海伦凯勒很小的时候,她充满自信地说:“总有一天,我会上大学!”1899年,经过严格的考试,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哈佛大学拉德克里夫女子学院,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1904年6月,海伦·凯勒从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毕业,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盲聋人。掌握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等5门语言,出版著作14部。后来,她被任命为马萨诸塞州盲人委员会主席,并开始了她的盲人社会工作。她还在美国各地巡回宣传,为盲人和聋哑人宣传教育和治疗项目。

  1936年,海伦·凯勒的老师安妮·沙利文去世,这使她非常悲伤。安妮·沙利文小姐是海伦·凯勒的导师和朋友。她和她在一起50年了。海伦·凯勒知道是老师无私的爱造就了她。她决定把老师给她的爱发扬光大。

  最后,她说,如果她给我三天光明,她会帮助她的人,婴儿和小狗,日出,日落,博物馆,油画和戏剧,帝国大厦,整个城市和明亮的衣服。

  我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因为这本书充满了强烈的乐观主义和积极向上的精神,表达了作者对生活的热爱。我喜欢海伦·凯勒,安妮·沙利文小姐,还有这本书

  我喜欢读书,喜欢徜徉在书的海洋中。我也读了很多书,如《100000为什么》、《长袜的皮》、《柳林风声》、《昆虫》、《枫林渡口》、《草屋》等。当然,它们都是我的最爱。然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

  我喜欢《城南旧事》的原因是我喜欢作者细腻而直白的写作。《城南旧事》中的主要人物是英子、英子的父亲、英子的母亲、秀珍、秀珍的.母亲、秀珍的父亲和英子的好朋友牛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我有一本书,它就是我最喜欢的书——《绿野仙踪》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多萝茜”因为一次龙卷风而找不到回家的路。碰巧压死了东方女巫,得到了东方女巫的银鞋和北方好女巫的一个吻。在去寻找世界上法力最强大的巫师奥兹的路上,遇见了渴望有脑袋的稻草人、渴望有心的铁皮人和想要找到勇敢的狮子。它们齐心协力,尽管路上遇到了种种困难,还有在和西方女巫战斗过程中的很多危险,最后凭借着顽强、坚持不懈的精神,打败了坏女巫,得到了它们自己想要的东西,多萝茜也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书中的人物各有各的优势,并且很善良,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小女孩多萝茜,虽然她遭遇了许多困难和挫折,可她却永不放弃,一直追寻着目标。

  有时,我觉得自己像胆小懦弱的狮子,遇到困难就会退缩,总是不能把一件事好好完成。记得有一次我碰到了一道很难得奥数题,都没思考一下,直接跳过去了,后来我知道自己错失了一次动脑筋的机会。

  我觉得在学习上也是一样的,要一直朝着曙光前进,不怕困难,勇于挑战,就能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什么书呀?我一定会说的一个书名就是——《假如真有时光机》。

  这本书是日本著名的作家村上春树写的,书的封面非常奇特,上面有一只灰白的小绵羊,旁边画着个杯子,里面装着“小棉球”一样的东西,“小棉球”的脸上挂着灿烂的微笑,“小棉球”也在往上升,转进了另一个杯子里。

  这是一本旅游随笔记,或者说是作者造访世界各地的故事,里面有讲到作者去波士顿、冰岛、芬兰,等等国家和地区,当我看到冰岛的篇章时,我才知道冰岛不会非常非常冷,路边都会有一座又一座的温泉,让人忍不住下去游泳。当作者来到波士顿时,其实哈佛大学就在这儿,这里的环境优美,小鸟的叫声动听,小狗在互相嬉戏。春天,樱花开放,春回大地,美极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人类要接触我们的大自然,游玩世界各地,这样边学边玩,让我们的生活充满了乐趣,到各地走走,才能知道其他国家的奥秘,让我们学的更好,知道其他国家的文化遗产,名胜古迹,知道一些我们以前并不认识的知识

  这本那么好看的书,哪个人不爱看啊!——虽然它确实有点深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呢?呀,原来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书的封面是暗暗的深蓝色,书名是洁白的白色字,书名下面有一位身穿白色裙子坐在棕色椅子上的女孩,她的身边有一些花,五颜六色非常漂亮,上面还画出了二只小鸟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叫“海伦凯勒”的人,有一次生病后就失去了听、看和说的能力,但她从不放弃,一直坚持,付出无限的努力。她在老师也是她最好的朋友“莎莉文”小姐的教导下,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大学——哈佛大学,之后就在讲她在三天里看见了什么。

  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我们每个人都要付出努力才会实现自己的梦想,虽然努力和学习的时候会遇到许多的困难和挫折,但是如果没有遇到点挫折,你永远都成功不了的。只要你坚持、不动摇、有梦想、不怕挫折与困难,你就会成功。坚持就是一把金钥匙能打开成功之门,只要坚持就能得到那把金光闪闪的金钥匙,打开你成功、智慧、梦想的地方。

  大家快来读这本书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我们在学习的道路上会看许许多多的书,有些书如同阳光一般,照亮心里,给你温暖,给你力量。《夏洛的网》就是这么一本书,我特别喜欢它。

  这本书的封面上方有四个用毛笔与硬笔写出的书名。下方一位小姑娘手里抱着一只胖嘟嘟的小猪,和一群可爱的小动物们正一本正经地看着一只倒挂的蜘蛛网上的一只小蜘蛛,他们好像正在开会呢。

  书中讲的是在谷仓里生活着一群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的友谊。一个丑恶的消息告诉威尔伯,未来他会成为熏肉火腿,可爱渺小的夏洛用自己吐的丝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而这时夏洛的命运却走到了尽头。

  夏洛帮助了威尔伯,这是一种浓厚的友谊。有时,我觉得我没必要有一个好朋友,可我错了,没了友谊,没有了朋友,我几乎没有勇气把事情做好。在友谊的帮助下我越过了一望无际的沙漠、走过了万里路。友谊是把神奇的扫帚,它把生活中的孤寂、困难一扫而空,让我们面对的是崭新、充满希望和快乐的世界。友谊让我们面对困难时不会低头,对我来说这就是一股勇气,一股神奇的力量。我不怕任何困难,因为友谊为我照亮了这个世界。我相信这本书会让你成为“最亮的一颗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5

  在我的书柜里有许多的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中华上下五千年》,因为这本书讲了很多古时候的事情。

  这本书讲的是,古时候发生的一些大事,书的刚开头,讲的是盘古开天地,他创造了这个世界,让这个世界有了光明,有了鸟的叫声,后来讲嫦娥一天在休息时,它觉得非常无聊,他就开始念你人过了一会儿,他对自己捏好的女人吹了一口气,这些女人变成了猴子。这些猴子陪他玩耍,后来他又想如果能说话,那就更好了,那样不仅能陪我们玩耍,还能陪我们聊天,他又出了一口气,这些猴子就变成了现在的我们--人。

  有了人之后就分起了国家说的不是现在这种国家,而是古代人分到三个国家,包含楚国,魏国,秦国政三个国家,不知为什么就开始了战争,这个国家攻打那个国家,那个国家攻打这个国家打来打去,死了很多人,因为他们并不知道。现在都是一个国家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中国发生的大事情。这本书写的非常好,我非常喜欢,希望你们也读一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6

  我最喜欢的书是《汽车族》,这本书非常好看。

  我小时候特别想看关于车的书,终于到了四岁,我求着爸爸让他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汽车族》的书。当时,我大字不识几个,只好看里面的图。现在我长大了,能看懂其中的意思了。

  虽然我搬了一次家,有些书找不到了,不过这本《汽车族》还是跟着我到了新家。搬家的第二天,我又把它给找了出来。这本书的封面早就没有了,可是,我还清楚地记得封面上是一辆闪闪发光的银白色的捷豹车。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汽车设计家,我极其喜欢和崇拜这位和我兴趣爱好一样的汽车设计家。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100页有一个国产好品牌,是比亚迪,车的名字叫秦。宽敞的内饰、精致的方向盘、动感的科技,这真让我惊讶。下面就更惊人了,它能远程遥控,还可以自动倒车,而且它是混动车,动力强,油耗低,这太完美,太让人喜欢了。虽然是国产车,但一点不比进口车差。

  现在我已经九岁了,这本书看了五年,总是那么喜欢。我希望这本书一直陪伴我,因为我就是一个每天都离不开车书的车迷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7

  我最喜欢的书是《查理九世》。我喜欢书里面的主人公查理和墨多多,因为他们十分坚强,不屈不挠,甚至为了拯救地球不惜付出生命。他们这种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

  主人公查理,是只有皇家血统的狗,它被墨多多称为疯狗太郎。但它是DOOD冒险小队的老大,每一次冒险在最危险的时刻提示墨多多他们。它穿着西装,戴带蝴蝶结。那蝴蝶结其实是墨多多爷爷发明的变声器,但是变声器遇到巨大磁场就会失效,离开就能用了。

  查理非常聪明,它帮DOOD冒险对获得十几枚优秀冒险队徽章。比如说,在二十一册查理帮墨多多他们寻找到著名的昆虫学家,并且发现生活在沙漠的族人。在十九册查理帮墨多多破解了山丘公园怪事之谜,还把凶手可风捉到了。还有,在十三册里查理又帮DOOD冒险小队发现了唐人街四十号的秘密和地下商城的鬼公主的秘密,他们获得一张黄金地图和一枚徽章。

  另一个主人公是墨多多,他有一个外号叫“问题多多”。因为他非常喜欢提问,所以获得这样一个“美称”。他一直想成为大侦探家。

  我喜欢查理的聪明、乐于助人,也喜欢墨多多爱问问题,这样我们可以获得更多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8

  去年寒假,我看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我一连看了好几遍,还觉得不过瘾。书中描绘了不少精彩的故事,其中“火烧赤壁”最为惊心动魄。

  曹操率领着百万大军,誓要拿下江东,浩浩荡荡的战场将长江都堵住了,而军力薄弱的孙权选择了与刘备联手,共同抗击曹操的进攻。

  周瑜与诸葛亮商定计谋,一步步地将曹操大军击溃,他们先是用反间计让曹操误杀自己的水军大将,造成了曹操水军无人操练的后果,接着,黄盖用苦肉计诈降,将曹军引入设下的陷阱里,最后诸葛亮又生一计--借东风火烧连环船,曹操溃不成军只能从华容道狼狈而逃,这一计接着一计,一环连着一环,设计得精彩,令人叹服。

  读到这里,我仿佛身临其境,来到了当时的战场上,看到周瑜借酒醉让蒋干盗走“密信”,陷害蔡瑁,张允,看到诸葛亮羽扇纶巾,谈笑间草船借箭,看到忠勇老将黄盖站着船前,指挥冒火前进的英勇士兵攻打敌军的舰队……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还介绍了许多忠肝义胆,英勇善战的英雄人物,他们的智慧,他们的忠义,他们的勇敢,令人佩服不已。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9

  我最喜欢的书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心中充满了疑惑:孙悟空是从哪儿来的?是从哪儿学来的七十二变和火眼金睛呢?带着疑问我迫不及待地把书看完,终于弄明白了,原来孙悟空是从一颗石头里面蹦出来的。

  有一次,我在书里看见了一篇故事,上面说:“有一天,小猴子正玩得津津有味的时候,突然,眼前一道金光,从一块大石头里,蹦出 一只石猴,它的全身毛绒绒的,高大的身体,别提有多帅了!”

  读了这句话,我开始想象了起来:这个孙悟空肯定没有衣服穿,我一边想,一边开始傻笑起来。

  《西游记》里师徒四人的性格迥然不同。唐僧:总是慈悲为怀,因此,常被妖精所迷惑。而且,孙悟空一不听话,就叽呱叽呱地念起了紧箍咒。

  二帅兄猪巴戒:看似憨厚老实,实则油嘴滑舌。他有一个很胖很胖的身体,重量不用说了,绝对是超重的。

  沙和尚:憨厚老实,总是挑着担子,跟在白龙马后面,但是杀伤力很强。

  最后轮到孙悟空了,孙悟空会七十二变,会驾驶筋斗云,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还有三根救命毫毛。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孙悟空不但太可爱了,而且他还非常机智、勇敢,是我最喜欢的人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0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神奇校车》系列的《星星诞生记》,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呢。书中内容讲的是多萝西过生日,小伙伴们打算给她买颗星星当作生日礼物,于是弗瑞丝小姐带着同学们去看一看那颗星星。他们坐上了神奇校车,神奇校车就变成了太空车。为了去到那颗星星,他们经过了火星,看到了整个地球、月亮和太阳!同学们在太空漫游,看到了星星的爆炸,并且用神奇校车做了一颗名叫多萝西的恒星,真是太有意思了。

  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原来恒星是由炽热气体相互挤压而形成的球体,热气是恒星的燃料,能让它像火焰一样明亮,并且能持续数百万年,如果恒星死亡时伴有大爆炸,那么剩下的物质也许可以再次组成一颗新的星星,就像多萝西恒星那样。而我们每天看到的太阳也是一颗恒星呢。

  从此以后,每到夜晚,我抬头仰望星空,总是能感受宇宙的旷阔和神秘,在科学的世界需要不断的学习。我要好好努力,以后也要像书里面那样,去探索太空,寻找那些美丽的星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郭敬明的一本畅销书——《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这是一本散文集,收录了十八篇郭敬明所创作的散文。这本书写的是自我的美文负载深刻的思想内涵,记录了一个敏感而内敛的少年的灵魂深处犹如岩浆一般涌动的情感活动,让人叹服一个19岁少年的“才情、天趣、知识、智性和创作力”。

  “我”是一个在感到寂寞的时候就会仰望天空的小孩。20xx年的最后一刻,“我”站在阳台上观望着漆黑的夜空上偶尔出现冷清的烟火,夜风冷冷地吹过来,看见一年的时光在掌心中翻涌、升腾,最后归于平静,没有声音。20xx年“我”过了18岁生日,那些美好的祝福,朋友真诚的眼神,心上人温和的声音,一切都让“我”感恩并且难以忘记。而“我”就像仙人掌一样,一点一滴地长大了。

  那天,“我”站在路边的车站等车,一个男孩子从我身边走过,背着一把黑色的吉他,破旧的牛仔裤,长长的头发被风吹得飘起来,他脸上的表情天真而狂妄,哼着一段重复打的旋律。“我”悄悄低下头,似乎想起了什么,可是马上又摇了摇头,笑了。

  当我读完《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后,让我看到了我经历的青春,对时间的飞逝更有感触,真是时光如流水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2

  我最喜欢读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书了,他是以动物为题材,能把你带入异彩纷呈的动物王国,其中特别吸引、感动我的一本是《鸟奴》。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对鹩哥夫妇与一对蛇雕夫妇生活在同一棵大树上,后来他们都有了小鸟,因为鹩哥夫妇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被凶猛强大的蛇雕吃掉,就提前让小鹩哥学回了飞行,赶快飞走逃离蛇雕的虎口,甚至还给小蛇雕当保姆,想唤起蛇雕的怜悯之心,结果悲剧却降临在它们身上,小鹩哥全都被蛇雕吃掉了。

  我深深地被这个故事吸引了,我被鹩哥夫妇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甘愿自我牺牲的精神感动了,作家用拟人的手法描写出了动物的心理活动,就好像我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了它们之间的争斗,故事情节又紧张又有趣,有时被逗得哈哈大笑,有时也被感动得流泪,吸引得我一下午就看完了,但是在感动的同时,我也明白了面对强大的敌人我们要想办法,用我们的智慧和勇气去战胜它,不能一味地屈服,如果光屈服的话,既保护不了自己,也保护不了其他人。

  我很喜欢这本书,我会向所有同学推荐沈石溪的动物小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3

  我喜欢《我们爱科学》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太有趣了,里面有好多的科普小知识,还有让人捧腹大笑的小故事。

  我们都知道胡萝卜是一种非常有营养的蔬菜,但是,您知道它还有别的什么功能吗?通过读《我们爱科学》,我学会了怎样把胡萝卜做成笛子。先把胡萝卜钻空,然后再在侧壁上打上小空,这样就做成了一根胡萝卜笛子,怎么样?简单吧!我还学会了做相框、做小风车等等。

  我最感兴趣的一篇文章是《把垃圾变成宝》,一看到这个题目,我就忍不住要看下去,先把废纸打碎,再放在水里混合,然后加热、压平,这样就做好一张纸了。里面的魔术小讲堂更是吸引人,还有一点点搞笑,能教会我们做好多有意思的小魔术,在去年我班的元旦晚会上,我就为大家展示了《变硬币》魔术。

  我最喜欢的小故事是《哈哈狗侦探》,机警聪明的哈哈狗总是能把一个个难题解决掉。

  每一期的《我们爱科学》,我都是爱不释手,看完了这一期,盼着下一期快快的到来。

  我喜欢《我们爱科学》,它不仅让我增长了见识,还提高了我的动手能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4

  我家有很多的书,从四大名著到外国巨作,从《三国演义》到《水浒传》,从《狼王梦》到《山大王》,从《汤姆。索亚历险记》到《苦儿流浪记》,从《红星照耀中国》到《腾飞五千年》,我是应有尽有。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水浒传》这本书了。

  《水浒传》是作者施耐庵根据北宋农民大起义的起因、经过、结果写成的一部历史小说。书中生动地描绘了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军起义的起因结果以及宋江立起“替天行道”的大旗反抗朝廷的故事,展现了封建社会,一点儿民主和自由都没有的黑暗社会情景,说明了领导者不得民心必然会失败的道理。告诫我们绝不能自私自利、自以为是、目中无人,应当公而忘私、虚怀若谷、谦虚警惕。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中塑造了许许多多的有血有肉的人物,如宋江、林冲、李逵、关胜、柴进、李应等人。文中不仅有集体起义,还有个人战争,如“景阳岗打虎”、“怒杀潘金莲”等,都描绘得有声有色,有血有肉。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水浒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动物世界》。

  动物世界讲述了:神秘的动物世界、动物的不同家族、奇特的生存本领、奇妙的动物行为和人类身边的动物的内容。就说我们人类把,我们是哺乳动物中的灵长类动物,我们的有些动作跟大猩猩等等的灵长类动物非常相似。说温血动物又叫做恒温动物。鲸是如何保温的?鲸是这样保温的,鲸和海豹等动物身上有一层特殊的隔离脂肪层,有了这层保护它们就再也不怕冷了。大家可能决的恐龙不是温血动物,但是结果出忽了你们的意料,恐龙很可能是温血动物,科学家们推断,恐龙有着较高的新陈代谢速度,而这意味着它们曾经可能是温血动物。有些人可能不知道新陈代谢速度是什么意思?新陈代谢速度意思是消化功能。小知识:有些哺乳动物在冬季会通过冬眠来减少能量的小号,维持体温。说龟鳖王国把,龟类的甲壳由骨板和盾片两部分组成,随着龟的成长,骨板和盾片也会逐年增长。有意思的是,不同的龟类动物,组成上,也是不尽相同的。小知识:龟类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的爬行动物,它们的寿命通常都比较长。

  动物世界之所以成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它有我知道也有知道的知识,所以我喜欢动物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65好故事》我觉得365好故事这本书很有趣,它讲了很多小动物,我知道了有一篇叫智惩丑丑怪,丑丑怪总是吓唬大家,老鹰和精灵兔在想办法管住它,让它不要再吓唬大家,它们想的办法是让老鹰告诉精灵兔,老鹰说,精灵兔你去丑丑怪的山洞里跟丑丑怪说……后来,老鹰送精灵兔去丑丑怪的山洞里,精灵兔说:丑丑怪,老鹰告诉我,在天上飞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你想不想跟老鹰一起飞呢,丑丑怪听了,激动的说,当然了,精灵兔接着说,我们先准备一个箩筐,你坐在箩筐里,老鹰就能带你飞起来了,后来,箩筐编好了,丑丑怪坐进里面,老鹰就带它开始飞了,刚开始丑丑怪觉得很有趣,又过了一会,丑丑怪大哭,老鹰说,今天我要把你扔到河里去,说完老鹰松开了爪子,丑丑怪吓坏了,它又哭又说,救命啊,过了很久,丑丑怪听到一阵笑声,它睁开眼睛一看,是老鹰和精灵兔在河对岸,原来河面早就结冰了,丑丑怪吓了一大跳,说,我以后再也不欺负大家了。在这里,我知道了,不要总是去吓唬别人,这样是不好的行为,我们都不要向丑丑怪学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7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雪莱曾经说过:“书籍是我永远的朋友。”狄德罗曾经说过:“不读书的人思想就会停止。”老师也常对我们说:“选择书就像选择朋友,选择朋友就像选择书一样。”我在人生中就交到了一个“好朋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岁零九个月的小海伦,因一场疾病被夺去了听力和视力,从此以后,本来一个健康快乐的小女孩变得不愉快起来,在她的世界里是一片黑暗的,直到她的家教沙利文小姐来到后,又让小海伦的世界明亮起来。沙利文小姐教她写字、阅读,在她不懈努力和沙利文小姐的教导下,海伦·凯勒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弗大学,大学毕业后,海伦·凯勒开始投入到帮助盲人、捐赠等项目中。

  海伦·凯勒是一个很坚强的人,在她五岁那年,她已经能把洗衣间里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的,还能分辨出母亲和姑姑出门要穿的衣服,客人来家里的时候,母亲招待他们,客人走时,她会向客人挥手道别。我是一个健全的人,可是我仍做不到这一点。所以她教育了我,也深深感动了我,我的这个“好朋友”深深的教育了我,感染了我。

  书让我懂得许多知识,书让我知道了坚持不懈,书让我陶冶性情,书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8

  大家好!我叫区灏晴,我是个“小书虫”,我的老师是个“大书虫”我们都很喜欢看书,其中有一本书让我印象深刻。

  这本书的人物很像我,分别是小姐姐克拉拉和小弟弟,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你想听听看吗?这本书是德国人写的。

  他们有一天,在家里睡觉,他们都害怕闪电和打雷

  正好今天就是这样。这时,小姐姐说起了鬼故事,吓的弟弟半死,他们都想如果有怪物进来怎么办?于是,他们想了一个十全十美的方法。

  这是有人推开了门,结果水一坡就流到他的身上,“这是爸爸!”姐姐克拉拉和弟弟叫了起来,原来他们在门上挂了一桶水,有人开门水立刻就会流到这个人上。这篇文叫做闹鬼记。

  我记得这本书里还有一个让我难忘的文章,这篇文章叫《双色狗》。

  爸爸有一天带回来一条狗,他们给它起名为“嗅嗅”。

  一天,爸爸出去了,只剩下克拉拉和弟弟。他们把狗拿出来玩玩。这时姐姐出了个馊主意,她说要给狗狗染色,还说要涂红色!弟弟听了说要涂黄色。于是大家比赛看谁图得快!

  等爸爸回来,嗅嗅已经成了双色狗了!

  这本书好看吗?作者是德国的迪米特尔.茵可夫。书名是《我和姐姐克拉拉》,还有很多好看的文章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9

  我是个喜欢看书的小女孩,家里有很多很多的课外书,《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和《故事大王》等。但我最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给我带来了丰富、有趣的知识,解决了我很多不懂的问题,里面还有好多的精美图画,大大的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

  你知道长江、黄河的水为什么一直向东流吗?那是因为我们国家的地势是西高东低,水是沿着高处向低处流的,所以长江、黄河的水一直向东流了。为什么猫从高处掉下来不会摔死?想想人如果从高处掉下来会怎么样?想着都觉得害怕啊!可猫为什么可以平安无事呢?这是因为:猫善于爬高,它的身体各部分平衡功能特强。假如猫从高处掉下来,它的身体几秒钟内就能调整好姿态,一条长尾巴犹如走钢丝的杂技演员手里的平衡棒,使身体平衡着落,再有脚底上长的肉垫能减少震动。所以猫从高处掉来是不会摔死的。

  这些知识有趣吧?它就像我的“老师”,只要我遇到不懂的问题都可以“请教”它,书上还有好多好多有趣的知识呢!有一句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要想学到更多的知识,就和我一起畅游书海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是享有八十八个春秋,但有八十七个春秋是无声无色的海伦·凯勒的自传体小说——《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喜欢的原因就是因为这本书写了她一生的悲惨、不幸。在她最低落时刻,她是怎么度过的。海伦·凯勒是一个不屈不挠的人,她不管她自己多么的悲惨,多么的失败她都会大胆的去拼搏、去探索。在她不懈的努力下她成为了作家、教育家、慈善家、社会活动家。她以自强不息的顽强毅力,在安妮·沙利文老师的帮助下掌握了英、法、德等五国的语言。完成了她一系列的著作,并致力于残疾人造福,建立慈善机构,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美国十大偶像,荣获“总统自由勋章”等许多奖项。主要著作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的生活》、《我的老师》等。

  海伦·凯勒虽然生活在无声无色的世界里,但她从来不向困难低头,而是勇敢的去拼搏,大胆地去追求,在她自己努力地去写字的时候,手都写破了也不向困难低头忍住疼痛去写。直到有一天能开口说话了,这就是努力回来的收获。

  这就是享有八十八个春秋但有八十七个春秋是无声无色的海伦·凯勒。她坚强吗?我要向她学习。学习她不屈不挠的精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1

  我觉得365好故事这本书很有趣,它讲了很多小动物。

  我知道了有一篇叫智惩丑丑怪,丑丑怪总是吓唬大家,老鹰和精灵兔在想办法管住它,让它不要再吓唬大家,它们想的办法是让老鹰告诉精灵兔,老鹰说,精灵兔你去丑丑怪的山洞里跟丑丑怪说……后来,老鹰送精灵兔去丑丑怪的山洞里,精灵兔说:丑丑怪,老鹰告诉我,在天上飞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你想不想跟老鹰一起飞呢,丑丑怪听了,激动的说,当然了,精灵兔接着说,我们先准备一个箩筐,你坐在箩筐里,老鹰就能带你飞起来了,后来,箩筐编好了,丑丑怪坐进里面,老鹰就带它开始飞了,刚开始丑丑怪觉得很有趣,又过了一会,丑丑怪大哭,老鹰说,今天我要把你扔到河里去,说完老鹰松开了爪子,丑丑怪吓坏了,它又哭又说,救命啊,过了很久,丑丑怪听到一阵笑声,它睁开眼睛一看,是老鹰和精灵兔在河对岸,原来河面早就结冰了,丑丑怪吓了一大跳,说,我以后再也不欺负大家了。

  在这里,我知道了,不要总是去吓唬别人,这样是不好的行为,我们都不要向丑丑怪学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2

  想必大家对《上下五千年》这个名字都不陌生吧,这本书记载了中华民族近五千年的光辉历史和成就,当你打开这本书时,整个人仿佛回到了那个时代,亲眼目睹了古往今来发生的一切。

  这本书从盘古开天辟地、炎帝黄帝率领部落在中原定居开启了中华文明讲起,叙述了东周西周、春秋战国时的各国相互对抗,到秦始皇一统六国,然后经历西汉东汉、三国争霸,再到唐宋元明清的兴衰轮回,最后到辛亥革命孙中山推翻帝制,一路讲来仿佛回到了历史的长河里。

  书中记载了很多名人志士的故事,有一鸣惊人的楚庄王;卧薪尝胆的勾践;三顾茅庐的刘备;医术高超的华佗;纸上谈兵的赵括;才华横益的苏轼;还有女帝武则天、才女李清照等……当然,我最喜欢的是诸葛亮和张飞。诸葛亮的智谋,令诸将惊叹不已,而张飞的武艺高强可从关羽口中得知:“吾弟张翼德于百万军中取上将之头,如探囊取物。”要是把诸葛亮的智和张飞的武艺合二为一,岂不是如虎添翼?

  当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喜好,你最喜欢谁呢?那么,就赶快翻开《上下五千年》,寻找你心中的英雄豪杰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3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

  《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这本书很有趣。讲的是暑假过去了,哈利?波特在返回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火车上遇到了摄魂怪,他被吓倒了。在霍格沃茨,黑魔法防御教师卢平教授教同学对付“博格特”。“博格特”会变成他心里最害怕的怪物。用大笑才能战胜“博格特”,需要勇气,还需要念咒语,哈利却被吓倒了。后来,魁地奇决赛,哈利用守护神赶跑了摄魂怪,取得了胜利。在他去救小天狼星布莱克的时候,他遇到了几百只摄魂怪,在危急时刻,哈利召唤出了守护神。邓布利多教授说:“哈利,在你需要他的时候他就会格外清晰地显现出来。否则你怎么会召来那样一个特别的守护神呢?昨晚尖头叉子再度驰骋。”

  我喜欢哈利?波特,因为他勇敢、自信、遇事冷静。

  我终于读懂了《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受到了启发和鼓舞,成为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4

  我最喜欢的书可多了,有《淘气包马小跳》、有《谁偷了我的奶酪》、有《笑猫日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有趣。里面的主要人物有:马小跳,唐飞,温迪,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其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寻找大熊猫》。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写的很有趣,生动,含义也非常深刻。

  这本书我读起来感到非常亲切,就像故事就发生在我身边一样。我晚上要看4、5页才肯睡觉,如果不看我就睡不着觉。可是有一次,我们班同学来我家找我玩,看见了我的书,要借我的书拿回去看看,我真有点舍不得,但毕竟是好朋友,最后,还是借给了他。一个星期后,这位同学不好意思的把书送过来,我一看,他竟然把我的书皮弄烂了。我心疼的不得了,晚上睡觉都睡不好。

  这本书对我作用可大了,他能叫我开心,我要是心烦了,看到这本书就会忘掉一切烦恼,完全和马小跳同喜同忧。

  我最喜欢这本书了。朋友,如果你也感兴趣,记住,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5

  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看的就是《西游记》。每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就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喜欢里面生动活泼的描写,而再看一遍时我又喜欢里面的剧情,现在重新翻看时,我却喜欢书中语言表达的方式。

  一百个人就会有一百个不一样的感受,因为每个人从书中所领悟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

  我从这本书中,看到了孙悟空追求自由的理想。当他破石而出时,它不受任何人的掌管。他在学到本领后,闯龙宫、闹天宫、在猴子山上当大王……就算在天上做官,他也比较喜欢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他的一切奋斗都是为了自由,看到这里,我也有了一种追求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当然,我明白在生活中并没有完全的自由,我们需要受到各种约束,虽然在行动上没能实现真正的自由,但是我们的心灵可以无边无际。其实物质并不是最重要的,心灵上的自由和富足才是更加难得可贵的。

  唐僧师徒历尽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遇到困难,我们应该开动脑筋想办法。

  我相信书中的道理不仅仅只有这些,以后我也会慢慢品味其中的奥秘,同时也做一个追求心灵、自由以及不怕困难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6

  《昆虫记》是一本世界名著。书中有许多昆虫的专记,带你走进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

  本书的作者名叫法布尔。他非金钱心地找到这些昆虫,观察他们的习性,然后用美妙的语言表达出来,把昆虫写的活灵活现。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的昆虫就是蝉。禅是非常大公无私的:在炎炎夏日,许多动物都没有水喝,但是蝉不一样。它用它那长长的吸管,吸取叶子里的汁液。那些饥渴难耐的昆虫,都跑到蝉的身边,蝉给这些昆虫让开了地方,让它们也能喝到新鲜的汁液。看!它很无私吧!

  我徜徉在昆虫的世界里。那里有会唱歌的蝉,能干的水泥浆舍腰蜂,卖力滚这份球的蜣螂,美丽绚烂的大孔雀蛾,不停织网的圆网蛛……我被这些“小家伙”的毅力所震撼,为它们的互助友爱所感动,为它们的种种绝技欢呼喝彩。

  大自然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田野里的一朵小花,路旁的一棵大树,天空的一朵白云……都有说不完的故事。只要细细察看,你就会获得无法言传的惊喜与快乐。

  《昆虫记》真是一本好书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7

  培根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所以,只要有时间,我都会到书海里细心品味一番。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书里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热爱航海的航海家,在一次暴雨中翻船,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后来他被海水冲到了一个孤岛上,不过他靠着坚强的意志和超强的生存能力在这里很快生存下来,也渐渐适应了岛上的生活,从最初的身无分文到盖了一座城堡,而且他的羊圈里还有了不计其数的羊。

  星期五——是鲁滨逊在这里收的奴仆,有次鲁滨逊看见一群野人在欺负另一个野人,于是上去帮忙打跑那一群野人,结果他们两个变成了好朋友。

  鲁滨逊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星期五,还把他教化了成了一个正常人。有一次,他们两个在探查孤岛地形的时候,星期五看到了野人的船停在边上,他马上报告给了鲁滨逊,他们一起找到野人,成功打败了野人,解救了两个受伤的人,他们一个是星期五的爸爸,一个是西班牙的大叔。

  后来,在他们一起努力下,鲁滨逊回到了英国,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鲁滨逊漂流记》就是这样一本情节跌宕起伏,充满神秘色彩的文学名著,你难道不想读一读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8

  读书就像和位高尚的人在谈话,今天我要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河南寻宝记》。

  这本书主要是讲关于河南的地理常识,例如:豫菜、河图洛书、牡丹……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豫菜。

  豫是河南的简称,豫菜是指河南名菜例如:牡丹燕菜……牡丹燕菜原名为假燕菜,这作假的典故跟武则天有关。有一年秋天,洛阳长出一个三尺高的大萝卜,人们视这萝卜为祥物敬献给武则天,武则天非常高兴,命御厨拿去做好菜。但是萝卜能做出什么山珍海味呢?御厨只好硬着头皮将萝卜掺入山珍海味制成羹。武皇吃后非常满意,觉得很像燕窝,便赐名“假燕菜”,从此上自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纷纷效仿,都把假燕菜作为餐桌上的一道菜……

  三不粘也是豫菜中的十大名菜之一,同时三不粘还是豫菜的佼佼者……三不粘背后其实也有一个故事。

  皇帝经过安阳时,想品尝安阳的风味小吃,就让厨师炒了一盘桂花蛋,献给皇帝,皇帝吃后非常高兴,观这道菜一不粘盘子,二不粘筷子,三不粘牙齿,当即就下了圣旨,赐名为“三不粘”……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了很多地理常识,当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怎么能不喜欢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9

  我有一本《雷伊传》,它是妈妈给我买的,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封面显的很帅气,书是由火红和黄色组成,上面有一头怒气冲冲,全身是岩浆的牛,非常威武。想不到吧!他还有一个令人感到胆怯,害怕的名字,撼地神牛!撼地神牛的上方还有一个全身带电,银光闪闪的精灵。我不用说大家应该也知道吧!他就是家喻户晓的雷伊。雷伊的上面是一个全身披着盔甲,红黄相间、长着狮子一样的头的怪兽,它叫麒麟。它使劲踩下地,山崩地裂,山洪暴发。

  这本书的内容请听我细细讲解,雷伊为了找到盖亚跋山涉水,麒麟看到雷伊的思兄之情赶来帮他,就这样,他们救了赛尔号的船长罗杰。雷伊他们去了封锁撼地神牛的六关。碰到艾辛格阻挡,艾辛格被他们自制的牢房给关了起来,当雷伊他们打到封锁撼地神牛的第六关,艾辛格前来帮忙,最终获得了盖亚,布莱克,卡修斯的晶元图纸,最后找到了三个战神联盟的成员。真是精彩极了。

  这本书还帮了我很多忙。有一次,我给同学们讲了这个故事。他们都不相信,最后我把书拿过来给他们看,他们才信了。

  这本书丰富了我奇思妙想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是我的“良师益友”,我非常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0

  书就像我的朋友,就像我的知己,就像我的老师。我十分喜欢看书。童话书、科普书、笑话书……数不胜数。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是一本长篇浪漫神魔小说。主要讲了师徒四人和白龙马历经艰辛,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修得正果。一路上妖魔鬼怪甚多,还好唐僧唐三藏收了三位法力高强的徒弟。大师兄美猴王,法号悟空,别名行者;二师兄猪刚鬣,法号悟能,别名猪八戒;三师兄沙和尚,法号悟净,别名沙僧。虽其相貌丑,但是心地善良,为人老实。这本书中让我最入迷的环节还是大战红孩儿部分了!

  这红孩儿是大力神牛魔王和铁扇公主的儿子。红孩儿的大名叫圣婴大王。红孩儿为了吃唐僧肉,故意把自己绑起来引诱唐僧。把唐僧捉住了,孙悟空连忙去救唐僧,结果被气得七窍生烟昏了过去,最后观音菩萨收了红孩儿,才救出了唐僧。

  在一次考试中,我正好做的是一张关于《西游记》的试卷。因为之前当我看到那大红色的一百分时,我心里除了激动,更多的是对书的喜爱之情。

  是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你看的书越多,你的视野就会越宽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精神食粮。有了书籍人才会进步,才会发展。我看过许多好书,可我最喜欢的却是《巴黎圣母院》。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雨果的著作,主要讲了圣母院的主人克洛德收养了一个弃婴,这个弃婴长的奇丑,但心地善良。克洛德给他取名卡西莫多,并将他抚养长大。某一天,克洛德对一个吉普赛少女一见钟情,但得不到她的心。克洛德便用教会的力量把少女送上了绞刑架,卡西莫多知道后,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少女,可克洛德依旧不死心,当他准备再次加害于少女埃斯梅拉达时,却被卡西莫多从钟楼上推下,当卡西莫多知道自己的救命恩人的心肠如此歹毒时,心里百感交集,但最终还是将克洛德推下钟楼,自己也以死谢罪。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真切地体会到了人性的真善美。主人公一个相貌堂堂,却心肠恶毒,一个丑陋不堪却心地善良。他们的命运各不相同,有着不同的结局,这全在自己的所作所为当中呈现了出来。这位“法兰西的莎士比亚”让我钦佩,因为他将人性在书中表达的淋漓尽致,读者读完后荡气回肠,久久回味。

  “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这句名言也是告诉我们多读书就一定会有收获,一定会成长,一定会更加聪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2

  读什么,怎么读,才能让孩子心里充满阳光,具有一种健康的人格,将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让我和小伙伴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

  信鸽阿诺克斯,执着,坚强,它的英雄历程充满千难万险;乌鸦领袖银斑,聪明,能干,他领导的呀群组织性强,纪律严明;棉尾兔“破耳朵”,虽然瘦小,却凭借着勇敢和智慧,成为那沼泽地上最后的胜利者;山谷中最后一只松鸡红脖子,有勇有谋,重情重义,他有曲折惊险的成长历程,他有令人心痛的悲剧结局……这些野生动物,他们有着丰富的情感,有着顽强的生命力,有着值得我们人类学习的高贵品质。

  这本书的作者是加拿大作家西顿。

  动物是我们的朋友,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你只要阅读红脖子这本书,就能培养坚强不屈,锲而不舍的好品质!

  我希望小伙伴们读完这本书,能从中发现野生动物世界的精彩和神秘,更加热爱大自然,热爱野生动物,成为一名光荣的大自然小卫士!让天才的种子,在阅读名著中萌芽。

  我相信只要行动就有收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3

  我家有许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查理九世》。

  这本书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里面的内容很精彩。书中的每一个谜境,从开始的战战兢兢,有点好奇,有点危险,到同伴间互相协助,敢战地胜困难,再到真相慢慢浮出水面,最后真相大白。让人读来跌宕起伏,动人心弦。

  读完这本书,我不仅感受到了阅读的快乐,更懂得了:遇到挫折,要勇敢地面对,而不应该退缩。

  前段时间期中考试,答数学卷子时,我遇到一道难题,本想空下来。可一看分值,竟然是5分!我不能空下。绞尽脑汁想了半天,还是想不出来,时间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真想放弃呀!这时,我想起了《查理九世》,故事中的主人公哪怕在绝境中也不轻言放弃。我又拿出草稿纸不断用各种思路去解答。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算出来了!赶紧把解题步骤写在卷子上。我刚写完,下课铃也响了起来。我自信满满地把卷子交了上去。

  没过几天,卷子发下来,我数学考了97分,那道题做对了。虽然我脸上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其实心里乐开了花。那一刻,我无比感谢《查理九世》,激励我没有轻言放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4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很多,其中最喜欢的是《科学实验王》。

  《科学实验王》是一套科学漫画书,它讲的是黎明小学开了个实验社,实验社的同学们是如何在一系列的比赛中打进全国科学实验大赛前四强的故事。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在讲故事中引出一个科学实验。每本书讲的内容都不一样:第一本是关于酸性和碱性的物质;第二本是讲惯性定律和重力、摩擦力等其它一些力学的定律;第三本是关于光的折射和反射,第四本是……

  每本书有一、两个用漫画的形式做的实验,从那里你可以学到科学知识。你也可以照着做做实验,真实体会一下做实验的乐趣。

  我最想做的是DNA实验,它需要冰的乙醇、25%的洗涤剂等,可是我的材料不够,就完成不了。我真想看看我的DNA长什么样子啊!

  每本书每一章的后面有时会设计一个有趣的科学小实验,并且详细讲解了这个实验的原理;有时是著名科学家的简介,如牛顿、居里夫人、爱因斯坦、爱迪生……;有时还有一个小小的科学漫画。看完每一章的后,都有一个惊喜在等着你,因为你无法知道这一章会以什么内容结束。

  《科学实验王》教给了我很多科学知识。听我讲了那么多,你知道我喜欢他的原因了么?你对它感兴趣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海蒂》,作者是约翰娜·斯比丽。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美丽的阿尔卑斯山,有一个天真善良的小女孩儿海蒂,她虽然贫穷,却有一颗赤子之心。她以乐观的态度感化了性格古怪的爷爷,给盲眼老奶奶带去了快乐,并帮助坐轮椅的富家女孩克拉拉战胜病魔……

  全书以“爱”为主题,用优美的笔触刻画了海蒂纯洁善良的形象,充分展示了人性美好的一面,唤醒了人们心中的爱,让人们重新思考快乐和幸福的定义,感人至深。这本书还风靡全球,是国际文学大奖优秀杰作,一个代表巅峰水准的儿童文学宝库!这本书精选了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诺贝尔文学奖、国际安徒生儿童文学奖、英国……精心编译,是一部经典之作。

  《小海蒂》还是在1881年发出的,出版至今已逾百年,被译成几十种文字流传于世界各地,发行量超过千万册,受到众多读者的喜爱和推崇,其中,我就是这本书的一位真铁粉。

  享誉全球的经典之作,生动精彩的美会插话画,让我获得了文学、视觉与心灵的多重享受!这些优秀作品带给我与众不同的阅读体验,让我尽享阅读的芬芳与滋养,感受生活的美好!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也能够喜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6

  书籍进步的阶梯,让我懂得许多的知识。书籍是一丝阳光带给我温暖。而山海经这本书让我感动,让我沉醉,让我着迷,因此我喜爱它。

  《山海经》分为《山经》和《海经》,记载了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神话。这其中有女娲补天,精卫填海,后羿射日,嫦娥奔月,最令我着迷的就是《大禹治水》了。大禹的爸爸鲧生前未帮人们治好水于是在他死后,他生了一个儿子叫做大禹。大禹知道他爸爸是用堵的办法,但是行不通,于是他想我用疏导的办法吧。他找来几个人说我爸爸堵的方法行不通我们就用疏导的方法,把水引到干旱的地方,说干就干。有一次大禹经过家门前时跟他一起干活的人问他说,您到家了,进去看看吧。大禹摇摇头说,不,我这次不进去了。第二次经过家门时说,您进去看看吧,家人都想您了。大禹摇摇头说,不回去了,走吧。第三次那个人又说这次已经是第三次了,您真的还不回去看看吗?大禹说我不治好这场洪水我是坚决不会回家的。这就是现在常常说的三过家门而不入。通过读《山海经》我们要学习盘古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我们要学习精卫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也要学习大禹的奉献的精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7

  读书,启人心志,积淀学养;读书,扩充知识,学会思考;读书,身心愉悦,伴我一生。

  有一本书是我的最爱,我把它当作“宝贝”一样。这本书就是《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是我在四年级时遇到的,那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就在文学书架上我找到了这本书。

  读书时,我有一个习惯,喜欢有作者的先序或者介绍,这样我就会充分地理解到作者是带着什么心情来写的文章。

  当时,我看完先序以后,立刻把这本书从书架上拿下来,席地而坐,开始专心地读起这本书。正在我读得津津有味时,妈妈却跟我说:“旭彤,咱们回家吧!我帮你买这本书回家读!”我似乎并没有听到妈妈的话,而是一直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与作者一起开心,伤心……直到读完这一章,才起身跟妈妈回家。

  回到家,我从柜子里拿出了便利条,贴在每个章节的后面,并用荧光笔在上面画出了好词好段,在上面写下自己的感悟,以及对文章的一些评价和观点。

  一本好书,让我迷上了读书;一本好书,让我知道世界很大;一本好书,伴我不断长大的每一天!

  “腹有诗书气自华。”只有读书才会让我们更充实;只有读书才会体现出我们的人生价值;只有读书,才会让我们变得更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8

  书是人类登上成功顶峰的阶梯,书是到达幸福彼岸的航船。我从小时候就喜欢读书。我读过的书有很多,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今年暑假我读了近十本书,这本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带我走进了一个盲童和一条狗之间,历尽千辛万苦找妈妈的故事。书里的情节有的让我捧腹大笑,有的让我潸然泪下,我陶醉在书中,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

  迪克是一条血统纯正的猎狗,他刚生下来因为长得丑被主人抛弃了。后来被阿炯收养。

  阿炯小时候,他的妈妈就和爸爸离婚了,他和继母生活在一起,过得十分困苦,得了眼疾失明了,迪克就成了他的导盲犬。后来阿炯就去遥远的春城昆明找分别多年的妈妈。他和迪克在街头一路卖艺乞讨,历尽千辛万苦,有一位“神秘的阿姨”总会把一元钱放进他兜里,还帮他安排伙食,甚至在阿炯生病时把他接到家里养病。后来阿炯当上了二胡演员。在一次偶然中,阿炯知道了那位阿姨就是自己分别已久的妈妈。

  后来迪克这被坏人关了起来,阿炯为了救迪克,放弃了和妈妈相聚的幸福生活,继续和迪克一起去流浪。

  迪克虽然是一条长得很丑的小狗,它对阿炯非常忠诚,心灵很美,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9

  我最喜欢的书是陆军中尉八路叔叔写的,一本关于特种兵学校的书。这本书就是——《机械战士》。

  《机械战士》是从霹雳虎的一个梦开始的,他梦见穿着一身机械骨头的梅花雀轻而易举地用一只手把自花提起来了。过了一天,教官张小幅、关悦让他们去捣山田六的老巢。特种兵学校让猛虎和飞禽小队去执行这个任务。结果,执行任务时东北虎被抓走了,其他队员就去救他,从而又一次打败了山田六……

  这本书因为是借的,所以就大概看了一遍,但是却让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为了借到这本书,我花费了好长时间才从别人手里拿到。这本书里面的10个人物,每个人都才十多岁,但是遇到问题时候,就能这么勇敢,还很有智慧、有担当,这就是我很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书里面有一个搭帐篷的情节,我就照着里面自己做了一个。我先自己去找几根一次性筷子,用胶枪把它们粘成一根根两倍长的小棒。然后,用塑料袋铺在上面,再粘到一起。最后,把小帐篷插入土里,做上一个小门,涂上颜色,别说还真像是一个军用的呢。

  读书,带给我们无限的思考;读书,教会我们要做一个勇敢聪明的人。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告诉我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让我们开拓眼界,增涨知识,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有一本书我非常喜欢,书的名字是《少年特战队——特种兵大赛》。这本书主要讲了少年特战队被派去参加国际特种兵大赛,他们经过地狱式训练最终来到赛场。主要人物有张小福、火驴、硬盘、柱子、大龙。他们虽然比别人小但是他们以优异的成绩取得冠军,让嘲笑他们的外国大兵输得心服口服,对他们刮目相看。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张小福,因为他很聪明,也是少年特战队的队长。他带领队员们经历了重重困难最终捧起胜利的奖杯,戴上属于他们的奖牌时,我非常自豪。这本书故事非常精彩,读完这一章还想读下一章,迫不及待的想一口气读完,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着我。里面的人物坚强,勇敢,意志力非常坚强,为了达到目标,竭尽全力的去完成。他们的这种精神非常值得我去学习,任何事情,只要树立了目标,就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拼进全力,不管结果如何,只要我们拼过了,努力了,就不会后悔。

  是书,给予了我快乐;是书,教给我做人的道理;是书,赋予我丰富的知识;是书,为我前进的道路上点亮了一盏明灯。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1

  人生成长路上总离不开书的陪伴,每读一本书我们的知识更丰富,我最喜欢的是《西游记》。

  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修成正果。脱胎换骨,各司其职,共享其乐。

  我很喜欢这种拥有大胆的艺术想象力的书籍,对四位主角都深有研究。孙悟空身为大师兄,性格刚开始放荡不羁神通广大,后经历磨难,一心保护唐僧,功劳最大。猪八戒二师兄好吃懒做,却又在关键时候与大师兄团结一心,为保护唐僧做出很大贡献。沙僧三师兄任劳任怨,老实忠诚,没有太大本领,总是默默无闻走在最后。唐僧是师傅慈悲为怀,有时却不太明是非,常常被别人抓去,幸好有徒弟相救。

  他们师徒四人,取长补短,互相扶持,经历了不少危险,几次想放弃都挺了过来,每次战争反而让他们更加厉害,团结一心。我觉得这就像我们的人生,每一次的挫折都使我们成长,那些妖怪就像人生的过客,告诫我们,留下回忆和启示。如果不向失败低头勇往直前,就会和唐僧他们修成了正果一样,拥有更加美好的人生。

  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如果当初孙悟空一个筋斗云去西天,定取不到真经。

  我喜欢这本书,更要铭记这本书带给我对人生的启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2

  在难忘的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男生日记》,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读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第一章,“两个男人”的故事情节。这篇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吴缅的男孩,小学毕业后精彩、难忘的暑假生活。充分表现了当代少年儿童成长的快乐和烦恼。

  这本书中有善良的冉东阳,坚强的相小雅。聪明的英欣儿,漂亮的沙丽,调皮的小魔丈,嬉皮笑脸的精豆豆。油嘴滑舌的古龙飞,肥头大耳的鲁肥肥,敢作敢当的吴缅…他们活像一只只自由飞翔的小鸟。

  吴缅,虽然自己的亲生母亲离了婚,但是自己却也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尊重他们的决定。让我印象深刻的,在最后一天晚上,四个人站在银杏树下,四只手紧紧地重叠在一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月亮在天上看着他们,明天他们将各奔前程,路到这里,我的眼泪竟情不自禁的流了出来。想着:再过一年我也要毕业了,那时候我也将要离开他们吧,好舍不得那些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的日子!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要好好珍惜和同伴们在一起的日子,这本书很值得我们来阅读、学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3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军中兽王》、《金银岛》、《斗罗大陆》、《鲁滨逊漂流记》……但是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那本《金银岛》。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史蒂文森写的,听了我的推荐,相信你一定会迫不及待地想要读一读这本书。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那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讲述的是少年吉姆从海盗比尔的遗物中找到了一份藏宝图,得知海盗头子,费林特在一个荒岛埋藏了一大笔财宝。乡绅特里劳尼买下一艘帆船,带上吉姆和医生里弗西等人一起寻宝。在航海途中,吉姆偶然得知26名船员中,竟有19名是海盗,而且大部分是费林特的手下,他们正在密谋叛乱,企图抢夺财富。不料被躲在苹果桶里的吉姆听到,并告诉了医生等人。于是,船上暗自形成了代表“恶”的费林特一派和代表“善”的医生一派。医生里费西足治多谋,吉姆机智勇敢,几经较量,医生一派终于战胜了人数上占绝对优势的费宁特一伙儿,载宝而归。

  我喜欢看这本书的理由是吉姆这个孩子机智勇敢,有胆量。用自己的力量加上运气还有智慧把船夺了回来。

  书中像这样精彩的故事情节还有很多,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被吸引了呢?那就赶快行动起来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4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怪老头儿》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书里的故事也使我最难忘。

  为什么要说是怪老头呢?因为老头儿总是会做出一些怪事,比如:房子可以像纸一样叠起来,鸟可以放进入的肚子里捉虫吃,在普通的大河里能钓到带鱼,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鸟可以在人的肚子里捉虫。

  那是一个早晨,赵新新的肚子又开始疼起来,他无可奈何只能请求怪老头儿帮忙,接着怪老头儿把鸟笼里的一只鸟一下子塞进了赵新新的肚子里,赵新新吓得想赶紧逃跑,可怪老头儿却一把拽住他,说:“先别着急跑呀!小鸟可是要每天喂食的,每天吃下去一两颗生米粒喂它。”老头儿还没说完,赵新新就吓得赶紧挣脱了他的手,头也不回的逃走了。过了几天,他发现肚子真的不疼了,他跑到怪老头住的地方,可不知道老头去哪里了。没办法,他只得这样上小学去了,不知道是不是小鸟吃饱了高兴,竟然在课堂上溜溜的唱歌,让他脸丢尽了。

  你们说怪老头儿怪不怪?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怪事还有很多呢!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5

  每当周末,我就在“补充”我的精神食粮——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狮童》。

  《狮童》中最感人的故事就非“黑眼睛”莫属了。

  “黑眼睛”是一只小藏羚羊。它的妈妈和它的同伴们被猎人无情地射杀了,并被剥去了身上的皮,它是唯一留下来的幸存者,实在是太可怜了!黑眼睛特别可爱,它非常依赖救它的藏族队员,大家也把它当做宝贝来看待。但最终,小藏羚羊还是停止了呼吸。作者非常伤心地写道:“它永远回到荒原中去了。在那里,不再有枪声和杀戮,还可以找到妈妈。”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

  在周五的阅读馆讨论会上,我们每个人都拿出了自己心爱的压岁钱捐给藏羚羊保护组织。

  他们的回信使我很惊讶:巡山队有时一天只能行进12米,一碗方便面几个人分!

  他们可以做条件好的工作,却选择了如此恶劣的自然环境,去做这份慈善工作。真是太伟大了!

  我觉得每一个人都要爱护动物,哪怕是一只蚂蚁。无论怎样都一定要做一个善良的人。看那些藏羚羊很可爱,可是也许它们的妈妈就失去了生命。

  爱护动物,从点点滴滴做起。我爱读书!因为读书不但让我长知识,还让我学会了很多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6

  我的书柜中有许多书,有文学书、科普书、漫画书、作文书等。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儿童太空百科全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DK公司,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为这本书提供了最新的图像资料。它的封面上有太空中的八大行星。

  当你翻开这本配有精美插图的百科全书,你将会了解到火箭和望远镜是如何工作的,航天员在太空工作和生活的状况,这本书能够帮助你揭开太空边缘的神秘面纱。你将会从我们这颗蓝色的小星球飞往其他神秘的星球,那里可能有有毒的大气、隐藏的海洋和巨大的火山。

  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了解了我们所生活的地球。地球是一颗独一无二、无比神奇的星球。它是八大行星中距离太阳第三远的行星,也是目前已知的唯一一颗适合生命繁衍的星球。地球表面拥有丰足的液态水和氧气。厚厚的大气层可以使地球表面免遭辐射和陨石的伤害,强磁场则使我们免遭来自太阳的有害粒子流的伤害。

  读这本书时,我有一种体验穿越空间和时间,享受奇妙太空旅行的感觉。

  喜欢在夜晚遥望星空,对宇宙充满着好奇心的小朋友们,快来阅读这本《儿童太空百科全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7

  我家的书已把书柜摆满了,在这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书还是《母豺火烧云》。

  在一个叫大肚佛窟的洞里,生活着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里面住着母豺火烧云和它的两个孩子。

  有一天,一只母狼带着两只小狼来到了这里,狼和豺是水火不容的天敌,但狼力量比豺大,那只母狼凶狠地咬死了火烧云的孩子,还逼着火烧云离开那里。就在火烧云垂头丧气要离开时,它看见了被捕兽夹夹住的那只母狼,它兴高采烈地咬死了一只小狼,把另一只小狼带回了大肚佛窟的洞里,准备在自己饿的时候吃。但在夏季,食物很多,它的肚子一直不饿,到了冬季,肚子饿的时候,就想吃了小狼。但每当准备吃的时候,一股母爱涌上心头,就一直没有吃它。而且火烧云为了它,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偷鸡吃,还放弃了自己十全十美的男友。那只小狼渐渐长大,但还是不忘母恩,一直给火烧云送吃的。有一次小狼去偷食物时,被一只猪发现了,就被那只猪追着,最后它咬死了那只追它的猪,它也渐渐虚弱了。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知道这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母女,如果你想知道它们的故事吗?那就快买一本读一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8

  一本健康能让你从作者展现出的品质、意志、耐力,得到强烈的震撼,该蒙尘的灵魂得以洗涤。你想知道这是一本什么样的健康吗?

  它就是盲聋女作家、健康学家海伦。凯勒写的自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这一切全靠的是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一本健康何以有如此的感染力?此书的作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假如你有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到什么?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年华,应该珍惜美好的时光,珍惜幸福的生活。

  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条件所束缚,就会去创造条件,主宰自己。本书的作者不就是这样吗!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

  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9

  我最喜欢的书是《昆虫记》它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让我喜欢上这一类书,一开始我并不喜欢《昆虫记》这一类书,我只是闲着随便翻翻,可我越翻越就迷上了这一类书,于是,我越看越带劲,越看越喜欢,越看越觉得新奇,让我一拿上这一本书就舍不得放掉。

  昆虫记讲的是昆虫的世界,有辛勤的蜂类;有凶猛的独角仙;也有身小力气大的蚁类;还有咬人的水蝇......

  和别的著名书籍一样,好看的书,一定要有一位好的作者,昆虫记的作家就是一位了不起的人,他对昆虫非常有兴趣,为了观察昆虫,他家都快成了昆虫的家了。这位了不起的作家就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文学家,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法布尔出生于1823年12月21日添加到日历,毕业于亚威农师范学校。他用水彩绘画的700多幅真菌图,深受普罗旺斯诗人米斯特拉尔的赞赏及喜爱。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因为这本书把我平常怕的要死的虫子讲成了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害怕的心一下子消失了,成了爱上虫子的疯狂者。我每次一读这本书我就会在昆虫的世界里游“玩”。“玩”的入迷。

  小书迷们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看看,真的很不错。热力推荐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0

  草船借箭、火烧赤壁,这是三国里扣人心弦的战争;善于用人的刘备,一夫当关的关羽,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这是三国中形象鲜明的人物,苦肉计、空城计,这是三国里驾轻就熟的计策......一部《三国演义》把我们带进了一个充满魅力的城堡里,让我欲罢不能。

  《三国演义》是我看得最投入的一本书了。当刘备三顾茅庐终于请到诸葛亮出山时,我被刘备求贤若渴的诚心所折服,也为他求得良相而高兴;当周瑜和黄盖巧施苦肉计时,我既感慨周瑜的机智过人,又为那一鞭鞭的抽打而忍不住心痛;当诸葛亮镇定自若地坐在城墙之上,悠然自得地抚琴退兵时,我吓出一身冷汗,生怕司马懿识破诸葛亮的计谋;当多疑的司马懿中计退兵时,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同时也为诸葛亮精妙的空城计而拍案叫绝;当赵云在曹军的千军万马中来去自如,单骑救主时,我不禁为赵云的英雄气概所震撼。

  看着书,我仿佛走进了那个群雄争霸的三国,我仿佛走进了硝烟弥漫的战场,走进了三国英雄的故事中,与他们一起推杯换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1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爸爸。可是没有一个人的爸爸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的。而《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中的爸爸就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其实,杨歌的爸爸一开始并不是这样的。他原本也是一个身高一米八、高大威武的壮汉。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经常骂他。杨歌的妈妈每骂杨歌的爸爸一次,杨歌的爸爸就会缩小一厘米,骂了一百八十次后,杨歌的爸爸就只有1.8厘米高了。变小后的爸爸什么也干不了,他只能整天呆在杨歌的口袋里。

  一天,杨歌捡到了一把金钥匙,就把它挂在了脖子上。因为这把金钥匙能使人永远正确,所以杨歌就成了无师自通的天才。后来,杨歌的金钥匙被他的死敌——猴子给偷走了。猴子利用金钥匙把上千枚核弹给盗走了。这些核弹足以将整个世界毁灭十几次。为了阻止猴子的阴谋,拯救世界,杨歌的爸爸又复制了一把金钥匙,调换了猴子手中的金钥匙,从而阻止了猴子称霸世界的阴谋。

  读了这本小说,让我明白了:不能贪图小利,不能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只要自己努力去做,就会获得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2

  小学六年我看了不少书,都非常的有趣,但其中最喜欢的还是,《爱丽丝漫游奇境》,原著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

  小姑娘爱丽丝为了追赶一只会说话,穿衣服的兔子,而坠入了一个地下世界。在这个奇妙的世界里,他一会儿变得比房子还大,一会儿变得比蚂蚁还小。他还遇到一群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并且和这群奇怪的东西发生许多有趣的是,在最后审判红心武士的法庭上,爱丽丝猛然苏醒,哈哈,有惊无险,不过之前都为梦一场。

  在这本书中我喜欢的人当然是小主人公爱丽丝啦!他活泼可爱,聪明伶俐。而且勇于尝试。在掉入树洞的时候,他没有害怕,在发现打开那扇十五英寸的小门以后,是一条比老鼠洞还小的洞时,喝了一瓶不知来历的药水,这足以证明他的勇气,也真的变小了。

  我最讨厌的人,就是就是动不动就要砍人头的红心王后,他以自己为中心,如果有一丁点不满意的,就要砍人头,当然对爱丽丝的态度就截然不同了。红心王后就是典型的欺小怕大的人。

  这本书的最大特点就是想象力丰富,童趣盎然;故事情节新奇怪异,引人入胜;语言优美风趣,充满诗意!

  捧起这本这本书,让我们的想象力都插上翅膀,任性的翱翔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不想不想长大》,因为这本书改变了我对阅读的喜爱之情。让我爱上了阅读和写作。

  我刚刚入学时,觉得读书一点儿也不有趣,只是用嘴巴读一读,用笔写写字就好了。当我拿着一本语文书,坐在自家的课桌前,用嘴巴咿咿呀呀的读着。我的嘴巴读着课文,眼睛看着蓝天,心里想着天空中的风筝能飞多高;能飞多远;能飞多久......

  一转眼,我就升上了六年级,我们的班主任应老师提议让我们写读书笔记。就是因为这个提议,我就多找课外书看,让我爱上了阅读和写作。我每天都会写一页读书笔记,一天写一页,一页里就有好词好句和好段,有时候我还会写读后感。看完一本书,接着看另外一本书。多摘抄读书笔记,让我明白了写作时需要用修辞手法,需要用什么样子的句型。

  记得有一次,我在和我的表妹刘惠锦一起看书,她有字不认识,便来问我。我先看了看,便回答说:“这个字读龚。”“哦,我知道了表姐。”

  通过这本《我不想不想长大》,我发现读书其实很有趣,只是我没发现而已!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4

  在所有的书籍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法国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写的《小王子》。这个故事通过一颗小星球上的一个小王子旅行中的经历,表达了人类对童年消失的感叹。

  我每次读《小王子》都会有被其中的童真所感动,即天真又纯洁。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忙忙碌碌不能感受到童年中的快乐。时光流逝的飞快,童年中的我们也渐渐长大了,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回忆,带走了幼稚的时光。原本的我们吵吵闹闹,现在却不能再毫无顾虑的潇潇洒洒。

  后来我才发现,同学中也有许多人把一本最喜欢的书选为童话故事。有爱徒生的,有格林的,有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童话是虚幻的也是美丽的,时间带着童年一去不返,但是童话故事里依旧有着熟悉的童年遗忘的回忆。没人永远像一个7岁的小孩,我们都会长大,可我们能保留着一颗纯洁的心。没人永远幼稚,但我们对童年的渴望永远不变。因为童话带给我们的感动远比道理带给我们的感悟更深。

  每读一遍《小王子》,心里就犹如被清水洗过一样清澈透明。我爱《小王子》,永远的童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5

  相信大家读过不少书吧。今天我要介绍的一本书就是《不要咬嘲笑的鱼钩》他给我的印象极为深刻。

  故事讲的是:对西蒙来说。今天是个倒霉的日子。原因是他的姐姐嘴里的口香糖掉了然后他发现口香糖居然在——西蒙的头发里。他试着把口香糖从西蒙头上剪下来时,不小心把西蒙的头发剪下来了,西蒙的头发被剪之后像被狗啃过。西蒙带上帽子就跑了出去。

  他不想让任何人看见确实谁都没有看见西蒙的头发……直道摔了一跤,帽子掉了,大家看到了西蒙的头发都一一的嘲笑他,他往家的方向跑。他差点撞上了露丝奶奶,他知道了西蒙今天发生的就告诉西蒙一个故事:很久以前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垂钓之地,人们从四面八方来到这里用的鱼钩逗弄鱼,当鱼咬住鱼钩时钓鱼的人就会收回。鱼钩时钓鱼的人就会收线,许多人鱼都被抓住了,鱼儿们向年长的鱼总结了几个道理:

  一什么都不做或视而不见。

  二同意,他说的话。

  三换一个话题是开个玩笑。

  四开个玩笑。

  五远离他。

  这个故事不错吧,不读课外书,就像你吃饭没有菜话说你读过哪些课外书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6

  我曾经看了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要做好孩子》,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这本书是由黄蓓佳编著的儿童文学作品。书中的主人公金铃是一个学习一般的女孩子,但她聪明、善良、有爱心。可是妈妈和老师却以学习成绩好坏来衡量她是否是好孩子,金铃为了让妈妈和老师喜欢自己,她付出了很多努力,一心只想做一个好孩子。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老师病了》那篇,金铃的数学老师得了“见字发晕的奇病,全班除了金铃,其他同学都放纵的嘻笑打闹,不想学习,也没有人去看望老师,只有金铃一个人买了鲜花去看望老师,还帮老师批改作文,和她自己的作文,她批改每一个人的作文都很用心去看,公平公正,一直改到12点。从中我知道金铃是个包容、慈悲、宽容大度的人。而且从她自己写的作文《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中,我感受到金铃对小鸟的深切同情和理解,她拥有一颗悲天怜人的高贵心灵。

  一遍读完,思绪还沉浸在故事当中。我以后也要努力做好孩子,学会感恩,学会关心别人,做一个正直、善良、勇敢的好孩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7

  我喜欢的书可多了,《鲁宾逊历险记》、《十万个为什么》……其中,我最喜欢《鲁宾逊历险记》。去年生日,妈妈送给我这本书,我就被这本书的内容深深吸引住了。

  鲁宾逊从小就梦想周游世界。有一天,她真的坐上船出发了,可是他在海上遇上了风暴,流落在荒岛之上。他想了许多种方法,制造出很多奇形怪状的炒家伙以便在荒岛上生活。有多少因为粘土软而无法支撑本身的重量而凸出和凹陷;有多少由于晒得太早,受不了太阳的热而崩裂。总之,为了找到适合的粘土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不断地调和,成功的做出了一些小东西。这段故事我反复读了好几遍,这让我明白了自己感兴趣而又不知道的道理。

  记得有一天我买了一个孔明锁,一开始我怎么拼也拼不起来,越来越急,当我正要放弃的时候,我忽然想起《鲁宾逊漂流记》里烧器皿的那段故事,然后我决定再试试。我拿起说明书又反复看了看,接着它居然被我拼成功了。这就是书带给我的启发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面对困难,要努力克服,要多动手多动脑。现在我更爱这本书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8

  在我的书架里,有许多会让你看过一遍,还想再看的很多书,如《脑筋急转弯》《十万个为什么》《四大名著》《奥数》《父与子》.......好多的课外书,这些书让我走进了解知识的海洋,可都是我的宝贝呢,但在这些精彩的书籍中,我还是最喜欢《脑筋急转弯》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能锻炼人的逆向思维和迅速动脑思考。

  当打开这本书,自然会看到第一页就出了这样一道题:《新华字典》里有多少个字?不爱思考的人会随口而出:很多数不过来的字呀!其实并没那么难,动动脑筋就会知道,答案就是:四个字!因为新华字典里不就是有新、华、字、典四个字嘛!哈哈,动动脑。答案很快就出来了吧!

  “一个家庭没有书籍,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子”,“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这些名言名词可都是我从书上知道的,你如果是一个不爱读书的人,看到我这些话,我相信你将来一定会爱读书的。正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嘛!那样你一定会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才,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谁搬走了我的乳酪》,这本书的类型是励志类,因为它带给我心灵上很大的启发,让我懂得成功过后才能享受到那可口的乳酪!

  这本书的主角有好鼻鼠、飞腿鼠、奇奇、糟糟,它们在一个地底下的洞穴里找寻着美味可口的乳酪,有一天早晨,好鼻鼠、飞腿鼠就马上通往迷宫里准备挖掘乳酪,而奇奇和糟糟则是好吃懒做,随着地上的脚印来找到乳酪的所在处。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慢慢的乳酪只剩一丁点了,但是好鼻鼠和飞腿鼠则是努力不懈的寻找乳酪的所在处,只有奇奇和糟糟还在原地打转,希望有人能把乳酪放回来。这样过了几天后,奇奇觉得事情越来越奇怪,所以它决定独自去寻找乳酪,也在墙上贴上了许多纸条,希望能让糟糟找到好吃的乳酪,最后,奇奇和糟糟先后到达,看到好鼻鼠和飞腿鼠已经在享用那美味的乳酪,不禁感到羞愧,不过它们也非常欢迎奇奇和糟糟来一起品尝这得来不易的乳酪!

  这本书带给我的启发是:“人生不是一条笔直的路,我们不可能会一路顺畅,在探索迷宫的旅程中,为了找到正确的道路,难免会有失落及困惑”,只要我们提起勇气,一定能突破许多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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