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作文

时间:2021-03-10 13:21:43 永恒 我要投稿

【精选】永恒作文汇总6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永恒作文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永恒作文汇总6篇

永恒作文 篇1

  其实阅读经典能丰富人的精神世界,增强人的精神力量,本身是不证自明的。真正的难处是辨别什么才是经典。我们在生活中所触及的文艺作品有经典也有流行。虽然都说:“流行的不一定时尚。”但二者有时也易混淆。因为流行的事物也有光辉,会发光的不一定只有金子。这么说或许有些偏颇之处,但我并没有说他会持久,也就是“永恒”。

  流行的文艺的确吸引人,我相信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那些喜闻乐见的事物受欢迎。我也不例外,比如说:我看过郭敬明的小说也听过郭德纲的“三俗”相声。可我从不谈论他们的作品——生怕被别人扣上格调低下的帽子。韩寒原先“炮轰文学大师”的行为引起了不小的风波。他直言:“我承认冰心、巴金都是大师,但他们的作品我就是读不进去。”这句话道出了一部分人的心声,那部分书架上摆着《论语》、《三国演义》而床头柜上放着于丹、易中天(当然这还算是极好的流行)的人的心声。

  这样看来不是否定了经典吗?我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否认了它的吸引力,即第一印象的那种吸引力。想起了一个有些极端的例子:《花镜缘》里有一个直肠国,那里的人肠子是直的,且消化极差,上面吃进去的是什么食物,下面几乎原模原样的出来。不舍得扔便再吃一遍(兴许还会回回锅),反复四、五次后才扔掉。我写这个并不是想恶心人,只是想说媚俗的东西,其内在价值绝对无法同经典相比。看的遍数再多也学不到什么。纵使第一回有点兴趣,时间久了也照样会反胃。永恒的价值更是谈不上。

  我的班里有一名同学可以说是酷爱小说,看他电子书中的容量,恐怕几百万字不止。可是他只看流行的类似于神话的小说。甚至还有一个笔记本,记得密密麻麻,我怀疑他投入在这上面的“研究”比学正课还要多。估计他把自己读的东西都当成了经典。所以明辨好坏很不容易。萧伯纳《芭芭拉少校》中的资本家安德谢夫问自己多年不见的儿子擅长点什么。儿子说:“长这么大几乎什么都不会,只会一件事:能明辨好坏。”父亲急了:“胡说,这件事难倒了一切科学家、艺术家,你一小孩怎么偏偏啥都不会就会——明辨好坏?”的确,无法明辨是非不仅搞不了研究,还不宜正确的提升自我。

  可喜的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好东西有社会给我们筛选。科技文艺分子最大的痛苦是生错了年代,即哥白尼被处死、伽利略承认地球不转、拉瓦锡自杀、老舍跳湖的时代。现在总有人坚信真理,弘扬经典。题目中的“质疑”与“否定”的现象其实不多,即使多也不知比过去强了多少。

  所以只要不把流行当做正饭吃,前途不会迷惘。让各种的光辉多一些总会清晰明朗。作为个人来说只须多尊重历史和社会的选择即可。

永恒作文 篇2

  一放学,我便对这世界充满了失望,仿佛一切都在讥讽我的无能。平日悦耳的鸟鸣,仿彿是在说着:看他平日里也不差,可是天天失败。嗯,可不是吗我将手中惨不忍睹的试卷攥成一团,又舒张开来,那刺眼的红笔笔迹印证着我的失败,想撕掉却又下不去手。

  一阵风吹过,地上枯败的树叶向远方依依不舍地飘去,那树上的叶子,也经不起它的袭击,像大海中的孤舟,又像翩翩起舞的蝴蝶往下滑去。那迎面而来的风让我寸步难行,寒风像刀子吸刮着我全身我快步向家走去。

  我用力踢开家门,又用力把书包往旁边一甩,快步走向房间,将自己锁起来。砰,砰砰我握着拳头一下又一下的砸着墙壁。气泄了,我望着红肿的手疼的我倒吸一口凉气。为什么会这样?我不停地问着自己。我坐在窗边,看着窗外的黑暮降临,偶然一督,看见书桌上的书,随手拿起一本――《平凡的世界》。我一下被吸引,不知不觉走入了书中世界。不知多久,直到太阳重新从东方升起,天际还泛着一抹鱼肚白,我才终于看完。它让我知道平凡的世界有不平凡的人,平凡的人能做出不平凡的事,平凡的事有不平凡的解决方法。它让我充满信心,对诗和远方充满希望。

  日升日落又是一天,颓废一天是一天,努力一天也是一天,那为何不去努力。快乐是最好的天气。使人成熟的是经历,而不是岁月。感谢过去吧,它会带给我们一个更好的未来。生活从来都是波澜起伏的,命运从来都是峰回路转的,因为有了曲折和故事,我们的生命才会精彩。于是,对着窗户,我大吼道:一次挫折,百次挫折都不能打倒我,而不能打倒我的只会让我更强大。

  小芽的一生:种入土中经历风雨磨难开花结果。

  长路漫漫,我心永恒。

永恒作文 篇3

  工作不顺利,被老板炒了鱿鱼;考试没考好,挨了家长一顿臭骂。于是便心灰意冷,垂头丧气,坠落在人生的谷底……同样是被炒鱿鱼,却可以东山再起,同样是没考好,却仍在努力前进。生命本给我们开了一个痛苦的玩笑,我们没有理由再抱以苦涩的笑。以积极向上的心态,乐观迎接每一次风暴,才使我们终成正果之道。

  清冷的风吹过古老的盛唐,吹弯了皎洁的明月。四方的院落,斑驳的树影,窸窸窣窣的风,那位吟诵“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诗仙李白是清高,是自负,是抑郁还是不满和失意?

  你轻轻飘摆的衣带诉说着你沉甸甸的失意和不满,你斟满的酒杯承载着你的踌躇和不悦。也许你正徘徊在人生的低谷进退维艰。但世俗的黑暗终压不倒你“莫使金樽空对月,人生得意须尽欢”和“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凌空呐喊……

  时值桃花盛开的时节,蜂唱蝶舞。那衣着朴素的陶潜,扛着锄头,陶醉在自己的世外桃源。面对着世事的艰辛,官场的黑暗和自己的不得意,你没有去选择做一枚浮沉的落叶,而是以自己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的秉清孤高的性格演绎了千古绝唱。

  站在时代的前沿,你默默地为人类做贡献。面对九十九次的失败,常人早已选择了放弃,曾经的自信也早被击得支离破碎。但做为一名科学家,如果你不是乐观地做那地一百零一次试验,也许就不会出现为人类照明的灯炮,爱迪生的`名字也不会彪炳史册、流芳千古……

  仲尼厄而作《春秋》,盖西伯拘而演《周易》,司马迁宫而作《史记》……成功的关键不在于我们在社会中所处的位置,而是我们的心态。面对这个纷纭复杂、充满激烈竞争的今天,无论遇到什么,我们都一定要保持一种良好的心态,做到宠辱不惊,成败不慌。

永恒作文 篇4

  人生的路上已印下了14个深深的脚印,蓦然回首,往事可忆不可追啊!慢慢地拾起记忆的碎片,拼凑成心中的完美世界。

  记得儿时的我,晚上总是不愿入睡,嬉闹着要睡在父亲的怀里。每每这时,父亲总是笑着抱起我,毫无怨言。我的头倚在父亲的肩头,父亲就爱用他的胡子扎我,至今,我都清楚地记得那些短而硬的胡子扎到脸上时麻麻的感觉。于是,嗅着父亲嘴里散发出的淡淡的烟味,在父亲的臂弯,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安适的夜晚。

  在逝去的儿时生活中,记不清有多少夜晚,父亲因为手臂的麻木而整夜无法入睡,记不清有多少清晨,父亲拖着疲惫的身子送我上学……

  恍然间,感觉父亲的爱如皎洁的月光,紧紧地环着我,默默地护着我。

  有人说,女儿是父亲前世栽下的玫瑰;那么,我说,女儿是母亲今生贴身的小棉袄。

  连着落了几天泪的天空,今天终于放晴了,母亲把我和她的被子抱到家后小院晒。不知为何,我的被子是晒在阳光最强的地带,阳光为雪白的的被单镀上了一层浅浅的金色,而母亲的被子却蜷缩在角落。

  走上前,摸下我的被子,暖暖的,一如母亲的手心;再摸下母亲的被子,凉凉的,犹如母亲的手背……

  静默间,感觉母亲的爱如温暖的阳光,静静地照着我。

  在我成长的路上,虽然我走得踉踉跄跄,也曾受过伤,但我总能坚强地迈步向前,只因为我知道,当我倦了、累了,有那么一个港湾永远在等待着我,有那么两个人永远在呵护着我……

永恒作文 篇5

  阳光透过绛蓝色的玻璃窗,散漫地从床头游离至床尾,温暖了那张有些泛旧了的毕业照,看着上面那一张张稚气单纯的笑脸,阳光的温暖就满满的驻进了心房。

  那天风中散播着离别的谣言,从茂密的巨大桂树冠望上去,长空一片,武侠蔚蓝。

  安静的草场沙那件喧闹,同学们穿着整齐的平时不懈的校服,系着飘扬的红领巾,出现在操场上,好奇地等待着照相机卡擦下的那一瞬间,纪录即将停格的六年时光。

  已经看了六年大哥哥姐姐们照毕业照,好不容易轮着我们,心里面能不激动吗?于是都咧着嘴笑。谁也没听见风中传颂的离别,谁也没注意校门外那开得热烈的栀子花洁白的笑脸,与沁人的芬芳。

  都还小,都还不懂离别,不懂得什么是物是人非。

  排排坐。老师坐在中央,露出与严厉不符的,鲜少的慈祥笑脸。同学们不再吵闹,安静地等待照相机卡擦地定下离别的宣言。阳光不安地吵闹,泡桐树翔终于伤透了心,落下夏至最后一朵泡桐花。公主没有了公主裙,还会不会美丽如初?

  “卡擦”久违的一声,把那一张张笑脸印在了时光的胶卷里,于是我们就兵荒马乱地离别,没有多少留恋。

  韩就以后,偶尔翻开以前的书,抖落那时还不懂得珍惜的毕业照,小心翼翼地摆放在床头,在空闲时,细细端详那一张张笑脸,那笑容像穿越过了时光,浸尽了栀子花的芬芳,让人不知不觉感到温暖。

  其实不后悔那时不懂离别,知道留下了灿烂如同阳光的笑脸。留下了我心中的刹那永恒。

永恒作文 篇6

  “见鬼,又没带笔。”我在工具箱里翻找,一只陈旧的勾线笔映入眼帘,上面贴着一张发黄的便签纸,我把它拾起来,仔细端详,“王星睿?”内心深处一扇尘封的大门打开,我陷入了回忆……

  20xx年的9月,秋风拂过我稚嫩的脸,我拉着妈妈的手,走进班级的大门。一进门,妈妈看见了她的同事,便走上前去同他打招呼,还将那位同事的儿子介绍给我。

  这是我和王星睿的初次见面。他是一个清瘦的男孩,长着独特的三角脸,身形轻巧敏捷,头发酷酷的歪向右侧,见我在打量着他,他便开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就这样,我俩互通了姓名。都是七八岁的孩子,都认为自己天下第一,这不,我又开始吹牛了:“我可聪明了,你绝对考不倒我!”他自然不信,掏出一本百科全书问了我十几个问题,我都对答如流,丝毫没有停顿。他顿时目瞪口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就这样,不“问”不相识,我俩成了铁杆哥们儿,校园里满是我们玩闹的身影。

  不知从何时起,星睿跟我的关系渐渐疏远,转身有了很多新的伙伴。而我,我也有了自己的交流圈。

  那是一节美术课,我缺一支勾线笔,翻遍整各抽屉也找不到,低头瞥了一眼,发现地上有一只。我俯下身子把它拿了起来,笔杆上用标签写着“王星睿”三字。这是他的?我心想,反正都是同学,先用了再说,下次还给他。用完后,我把笔放进我的工具箱,转眼就忘记了。

  20xx年的9月,还是一个秋天,老师告诉我们星睿转学了。得知了这个消息,我瞬间就呆住了,难道我再也没有机会跟他玩了吗?他的勾线笔还在我这儿,我还没有还给他呢,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白驹过隙,时间转瞬即逝,怎么追也追不上,有太多的记忆在紧张的学习生活中迷失在脑海里。而王星睿,还有那只写有名字的勾线笔,在无形间,成为我记忆里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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