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1-06-15 20:23:30 我要投稿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汇编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汇编15篇)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读过各种各样的书,其中我最喜爱的要数《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了。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美国作家乔治.赛尔登写的,曾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小蟋蟀,名叫柴斯特由于贪吃跳进了一个野菜篮,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地铁站。在那里,柴斯特和忠厚的亨利猫、聪明的塔克老鼠成为了好朋友,还有一个小主人——玛利欧。柴斯特后来竟成了震惊全纽约的演奏家!可是柴斯特却不喜欢成名后的生活,在朋友的帮助、理解下,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小小的柴斯特为什么成名后却不快乐呢?因为柴斯特向往自由自在的生活。再好的地再好的朋友;也比不上生养自己的家乡。虽然柴斯特非常喜欢自己的朋友和主人,但是它更喜欢空气清新,能让它自由自在生活的故乡——康涅格州乡下的草场。它不像我们中的一些人,渴望功名、钱财、地位……它渴望的是“自由”

  这本书的最后一章中亨利猫说的那句话最令我记忆深刻:“既然它的人生是它自己的,它就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成名不让它快乐的话,那成名还有什么意义呢?”

  自由和快乐是比名誉、金钱更重要、珍贵的!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告诉我这样一个深刻的道理。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2

  世界上的书多犹如一片珍珠,这本书就是其中最最明亮的一颗,照亮了我的心田!

  这本书就是——《水浒传》。

  《水浒传》中,有这么几个地方令我感慨万千:

  李吉心里面想:我做猎户,什么时候才能发财?华阴县里出三千贯银,捕捉他三个贼人。史进那家伙前些日子说我偷东西,原来他倒和贼人来往!于是连银子带书信拿了,到华阴县去告发。

  从这段中,我体会到:猎户李吉是一个见利忘义的人,只要是给钱给得多的人叫他尽快办什么事的话,就是出卖朋友、出卖亲戚都再所不辞,哪里还管江湖道义不道义的事,像这种只为钱做事的人,迟早也会把自己的良心“出卖”掉的!

  且说最后一段说词:八方来此相聚,异性亲如一家,患难相依,生死与共。相貌语言,南北东西各有别;心情肝胆,忠诚信义并无差。地方四五百里,英雄一百零八人。上梁山,各有一条坎坷路;说水浒,且听世人论短长。

  这段说明了:梁山好汉一百零八人,虽说性格各异,姓也不一样,可在这样的情况下,患难与共,人人互帮互助,就像麻绳一样紧紧依偎。团结互助,最终换来梁山一派欣欣向荣之景。

  我最喜欢这本书,如果可能的话,我推荐你看一看!"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知识,还给我们带来了快乐。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法布尔身上所具有的超人的观察力和超强的意志力。那些昆虫要么躲在草丛洞穴中,要么生活在树叶枝丫上,法布尔居然能一动不动地扒在草丛里、土堆上、枝杈间观察它们,一连就是几个钟头。要不他怎么能掌握第一手资料呢?怎么能为我们揭开不为人知的奥秘呢?记得他描写螳螂捕食蝗虫的那段:“它的翅竖了起来,直立得像船帆,身体上端弯曲起来,不时地上下起落,还发出像毒蛇喷吐气息发出的声响,就在蝗虫被这声势吓得不知所措时,那两条锯子用力劈了过来。”这一幕让我们见识到了螳螂那奇特的心理战术,使我知道了蝗虫一半是被吓死的。每每读到这样精彩的地方,法布尔那手持放大镜、专注于细节发现的一丝不苟的探索神态仿佛就浮现在眼前。

  其次,吸引我的便是法布尔那不畏困苦、不惧失败、勇于尝试的科学精神。法布尔的观察研究不是一帆风顺的,只靠微薄的工资购买瓶子、笼子、箱子,自己准备材料,一遍又一遍地反复试验,失败了再重来直到成功为止。有时,他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不惜用自己身体做实验。记得有一次,他为了证明毛虫的血液中有毒素,就把毛虫粪便涂在自己身上,以致皮肤红肿、溃烂,惨不忍睹。当我看到这儿时,不由地被他这样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精神所深深打动。想想自己,有时只是遇到一些难题就不在做了,我得向法布尔学习,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

  同学们要多读书。读好书。一句句名言警句不都应征了书的重要性,和书在人生中的地位吗?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最近,我一直有一个心结打不开,就是我一直睡不好觉,这件事源于我从小的一个梦。小时候,我每天晚上会做一系列噩梦,可是不知为什么有一天起就再也不做噩梦了,或许因为我借了这么一本侦探类的书,而不再惧怕这一些噩梦了吧!

  在4月8日那一天,我跟妈妈一起去了新华书店,借了三本书小升初必看读物,其中就有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看了五天总算看完了。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连破了三个案子,使其他三个侦探不得不佩服。而每一个细节都十分惊心动魄,比如:其中一个案件,福尔摩斯根据凶手在墙壁上写的字的高度,推断出了凶手是一个庞大的人;接着又在地上乱爬一阵,让读者百读不得其解,福尔摩斯在地上爬来爬去干了些什么?其实他在看凶手留下的脚印,判断出凶手鞋子的大小;然后又在地上发现了一些烟灰,没看过这本书的人就要问了:“福尔摩斯能从烟灰中看出些啥?”他看出了凶手以前喜欢抽雪茄牌香烟……这些生动的描写,为下文其它的侦探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的理由埋下伏笔,使读者眼前一亮,十分精彩。

  过了许多天,我再次捧起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内容是一模一样的,但是,给我的感受还是有些不太一样。上一次看之前我还是一个每天都做噩梦的胆小鬼,但第二次却不同,我不再胆小了。

  这本侦探类的书,使我不再害怕,不再十分胆小,不再胆怯,而是胆子变得比以前更大了。从那以后,我也不会再做噩梦了。

  这一本书不仅是我的最爱,更是教会了我如何去破一个看起来很难破的案件,甚至还有许多……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美国国家地理少儿版百科》,这本书是去年我八岁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这本书是16开本的,很厚,有322页,印刷很精美,插图也很漂亮。它的封面是淡蓝色的,还有一圈黄色的边。封面上印着俄罗斯的红场、两头狮子和巨石阵。我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它是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更因为它能够带给我很多的知识,它能够让我了解很多外面的世界。

  这本书总共分为九个部分,它们分别是:我们的世界、探险天地、动物世界、文化长廊、地理趣谈、环保先锋、历史之窗、自然之谜和超级科学。

  我从“我们的世界”知道了轮滑鞋的由来,也知道了世界上有很多人喜欢轮滑活动,就像我自己也是一个轮滑迷,今年生日时妈妈还特意给我买了一双新的轮滑鞋。

  我从“探险天地”里了解到人一生大约要走12万千米的路程,等于绕地球至少三圈呢,你能想象得到吗?

  我从“动物世界”里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叫蜂鸟的小鸟,它是世界上最小的鸟,还知道了有一种青蛙还没有一元硬币大,还知道了美国有一种白头海雕,只有美国的海域才有,是世界濒危动物之一。

  我在“环保先锋”里知道了我们国家目前是世界上利用水资源发电最多的国家,每年靠水利发电的电量达到了4300亿万千瓦时;还知道了现在地球上化石燃料紧缺,已经有很多国家在使用生物柴油和乙醇作为汽车燃料,还有很多的电瓶车也是环保的。

  我从“超级科学”里知道了现在有一种打印机只要塞进去一堆废纸和一支笔芯,就能很快打印出一支铅笔;还有的打印机只要把面粉和油等材料放进去,就可以直接打印出面包来,还有一种打印机可以用茶叶和咖啡豆当坐墨粉使用。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我每天看也看不厌,妈妈说我只要一拿起这本书,就像着了魔一样,忘记了时间的早晚,甚至连吃饭也会忘记,我想这可能就是“废寝忘食”吧。这本书就像我的一位好朋友,它伴我成长,给我知识和快乐,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意思是:有了书,让我们懂得了更多的知识和道理,才能不断进步。今天,我来和大家聊聊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有的喜欢科幻类的,有的喜欢推理类的,还有的喜欢历史类的等等。而我也有一本最喜欢的书,它叫《为人三会》。这本书是我无意中在书架发现的,我对它爱不释手,它主要讲的是做人要学会三件事,要会说话,会办事,会做人。可能你们会很惊讶,我一个小学生,能看得懂吗?我可以自信的告诉你们,我不但看懂了,还运用在生活中呢,现在之所以可以能言善道都是因为它。

  记得以前,大人们在说话时,我有时会不经意间打断他们;或者是父母在打电话时,我在旁边说话;又或者想到自己有事想要迫不及待地告诉父母时,就会缠着他们。当我发现他们没有停下来,没有理我的时候,我就会不高兴,觉得他们不重视我。后来读了这本书,我才发现打断别人说话是多么不礼貌的行为。该“沉默是金”的时候就不要作声,千万不要打断别人说话。

  现在的我,已经慢慢学会与人交流,尊重别人。这本书真的使我受益匪浅,谢谢你,我的书朋友!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7

  陆游说:“人能不食十二日,惟书安可一日无。”平时,我一有空便拿起书赖看。在看过的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病毒世界历险记》。

  这本书里的主角有好动的智伍,活泼的皮皮,还有爱干净的凯恩哥。令人印象深刻的配角有会诅咒的巫师爷爷,罗伯特摄影师,还有可怕的狼狗。

  最开始,智伍前往原始部落历险,在机场遇见了准备回国的罗伯特先生。到了原始部落,他又遇见了好动的皮皮,结果导游看见了,就惩罚皮皮和智伍生火做饭。

  第二天就要去历险了,可是凯恩却生病了,而且还得了一种怪病。凯恩告诉皮皮和智伍,他是被一种叫狼狗的动物染上的疾病。只要找到它,就可以找到解决这种怪病的方法。听到了这个消息后,皮皮和智伍马上搭乘直升机前往森林深处。幸运的是,智伍和皮皮很快就在森林的一处找到了狼狗,并且在一个瀑布下捉到了它。

  于是,他们就使用了卫星电话,叫来直升机,把他们和狼狗一起运出了森林,运到了医院。到了医院,一些世界上顶级的医疗小组都来了,他们都是应约来给凯恩看病的。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他们绞尽脑汁都没办法解决问题,没能把凯恩看好。直到智伍和皮皮把捉到的狼狗交给他们,他们才研究出了解药,把凯恩给医好了。

  这本书的情节真是太精彩了!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

  书,是我们成长中的一个最好的伴侣,每一本书都是一个跳跃的音符,为我们弹奏着一首首美妙的乐章,永不停歇。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我是你的守护星》。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男生,名叫正立,上小学六年级,但正立因为一时的骄傲与无知,导致他失去了一个最好的伙伴—大狗叮当。从此他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但有一天,一位名叫星纪的神仙告诉了他拯救叮当的方法。于是,为了救叮当的正立和他的伙伴们,展开了一场奇妙的历险之旅,在旅途中,他们经历了酸,甜,苦,辣,悲欢离合,让人禁不住泪如雨下……

  读完这本书之后,它告诉了我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而勇气不是不恐惧,而是怀着恐惧,依然努力地迎风前进,只要你敞开心扉的大门,战胜从前的自我,奇迹就有可能发生。

  书籍是一把钥匙,它能打开我们心扉的大门,书籍是一盏明灯,它能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读过这本书之后,它使我的心扉开阔了,它使我的人生又增添了一条五彩斑斓的线段,它使我又从知识的果园里收获了硕果……

  书籍,它无处不在,它无所不能,它能将你引入一个又一个的奇妙世界中,带你领略人生的真谛,带你遨游智慧的王园……

  书,我一生的伴侣。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9

  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是《小故事的伟大灵感》,其中每个小故事都说明了伟大的真理。我永远不会厌倦读这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母亲的春天》的故事。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莉莉的家庭贫穷但温暖,因为她有一个勤劳善良的母亲。我妈妈把她所有的爱都倾注在莉莉身上,所以莉莉感到非常开心。

  莉莉的学习非常好。每次我妈妈去学校接丽丽,她的脸上都充满了自豪的微笑。冬天来了,当我妈妈从学校接莉莉时,她的脸被风吹得通红。莉莉心想:妈妈的脸一定很疼。所以莉莉决定给她妈妈一条暖和的围巾。从那时起,莉莉就不愿意再花钱了。她把所有的零花钱都放在储蓄罐里了。圣诞节快到了,莉莉终于攒够了钱。当她拿着为母亲买的红领巾时,她感到难以形容的快乐。

  当莉莉把围巾给她妈妈时,她妈妈打开盒子,看到了围巾。她的妈妈对莉莉哭着笑着说,“谢谢你。当你把围巾给她妈妈时,天气很暖和。你是她的春天。”

  事实上,我们的母亲像莉莉的母亲一样,用一切可能的方式照顾我们,但是我们没有向像莉莉这样的母亲表达我们最真诚的祝愿。将来我会像丽丽一样,成为一个明智、体贴、有爱心的孩子。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0

  四大名著大家一定都不陌生吧,《红楼梦》、《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曹雪芹写的《红楼梦》。

  这本书是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架构出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史。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使第四回。这回开端作者从秦氏房间里风流的摆设来体现秦氏生活的奢华。贾宝玉也是在这一片香艳中如梦的。这回末端,作者通过刘姥姥的见闻描绘出贾府生物情形。房子雕梁画栋,摆设价值连城,从而奠定了作品的主要基调。我觉得这一情节的出现为全书增添了几分玄幻的色彩,同时又暗含着天命如此,犹不可违的悲凉之感。

  鲜活的人物,七美德爱情演绎出这部读不完、说不尽的千古奇书。《红楼梦》以其皮罗万象的内容、博大精深的思想、精湛完美的艺术、丰富生动的语言,不仅稳占中国小说的榜首,而且成为中国文学的典范和骄傲,并屹立于世界文学之林。我已经无法将《红楼梦》看成一本普通的小说了,它更像是一部厚重的历史,写满了悲欢离合。

  想想大观园里的那些可爱的女孩:多愁善感的林黛玉,端庄大方的薛宝钗,温柔善良的迎春、志气清高的迎春……。每一个都冰雪聪明。可到头来,林黛玉因泪而亡,薛宝钗独守空房,迎春受虐而死……书中的贾宝玉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主人公。他是通灵宝玉的化身,清纯纯洁。他不喜欢读书,因为他不想考取功名,不想去他的考场。他口无遮拦,因为他不想为封建礼教控制。贾宝玉与大观园中众多姐妹关系都很好,因为他懂得这些女孩的内心,能看到她们水一样清澈的心灵。

  《红楼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生动的情节。我坚信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会像我一样沉迷于书中、爱不释手。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1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暑假我就读了万卷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

  也许是因为妈妈和我一起读的吧?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而且每天都读得很多也不会觉得乏味,每天读的时候我都会想一些问题和妈妈一起探讨。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自己进入了书中的家庭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

  这本书主要讲了罗伯塔、彼得和菲利斯一家的故事。他们一家人以前生活的无忧无虑,住在一间豪华的大房子里。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房间,把他们的爸爸带走了。从此,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们搬出了以前的大房子里,搬进了简陋的小房子,他们只有非常寒冷的时候才能烧火炉。妈妈只有投稿成功,获得了稿费以后,他们才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小面包。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仍然乐观、积极的生活。在这里他们用他们的爱心帮助了很多人。他们坚信,他们的爸爸一定会回来,最后他们的梦想成真了。

  我深深的被这三个孩子所打动,在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乐观向上的生活,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来临。

  暑假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书就像一艘艘小船。我觉得《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是最美丽的那艘小船。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2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看书让我获得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人生哲理。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是《不一样的卡梅拉》,它让我受益匪浅。

  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只讨厌下蛋的小鸡卡梅拉,它的经历让它变得勇敢,聪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能打败怪兽”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在饥荒的时候,大家都饿肚子,纷纷外出寻找食物,可是一头鸡头蛇怪不仅抢走了鸡舍、田地和谷仓,还将卡梅拉的朋友变成了水晶。卡梅拉急中生智,利用外星人小绿鸡送给它的墨镜打败了蛇怪,换回了大家的生命与各鸡舍的安宁。

  读完这个章节时,我好佩服小鸡卡梅拉,它这么小,却打败了这么强大的蛇怪,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可到底是什么让它成功的呢?我想,智慧是必不可少的。在听完兰斯洛特骑士对蛇怪的介绍后,它知道了,只要不看到蛇怪的眼睛,蛇怪就无法将自己变为水晶,所以它找来了之前的墨镜。可仅仅拥有智慧就足够了吗?不,还需要勇气。若没有勇气,它一只小鸡怎么敢与庞然大物般的蛇怪战斗呢?我想,若是我,应该早就逃走了吧。

  我要学会勇敢,和卡梅拉一样。但有这两样还远远不够,还需有信念,拯救亲人与朋友的信念才驱动它去战斗。这信念又从何而来?是源自于它对亲人与朋友的爱。

  卡梅拉将智慧、勇气和信念集于一身,在面对鸡头怪时,用喔喔喔喔的啼鸣打败了怪物。它值得我去学习。

  《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是多么的精彩动人,它值得大家去阅读。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3

  同学们,我问你们一个问题,世界上什么最珍贵?有人说是生命,有人说是金钱,但我要告诉你们:自由最珍贵,自由高于一切。

  这个道理,我也是最近从一本叫《春田狐的爱》的书上知道的。它的主要内容是:一只春田狐生了一窝小狐狸,因此它每天都要去农场偷鸡。终于有一天,农场主被逼得忍无可忍,带上枪来找小狐狸的藏身之处。狐狸妈妈想去保护小狐狸,可是,它暴露了它们的窝,有三只小狐狸被打死,一只被他捉走了,拴在农场上。老狐狸想尽一切办法解救小狐狸,可都没用。最后,它用毒鸡头毒死了它最喜欢的小狐狸。这个时候,老狐狸没流一滴眼泪。因为它知道:小狐狸失去了自由,即使活着,也毫无意义。

  读了这本书,我被深深地震撼了。我原以为生命最重要,可没想到在自由面前,生命显得如此苍白。“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这首诗也充分说明了自由高于一切。

  这使我联想到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了我国,我国人民不怕流血牺牲,奋力反抗。他们是为了珍贵而神圣的自由而战。有千千万万的中国人民为了自由,为了不被奴役,失去了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幸福自由的生活。同学们,让我们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吧!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4

  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很奇怪吧!女孩子不是都喜欢童话小说吗?但我就喜欢《国学启蒙》这本书,因为里面有很多源远流长、经久不衰的经典故事和人物事迹,它让我得到了很多的启发和感悟。

  例如书中《孝子蔡邕》的故事就带给了我许多感动。故事讲述了东汉文学家蔡邕对父母十分孝顺的事迹。由于他母亲得了重病,在病床一躺就是三年,蔡邕不分昼夜,日日在病床前照顾母亲,直到母亲去世。母亲下葬时,蔡邕在母亲坟前哀伤痛哭,还在母亲墓前搭了间小屋,在那里为母亲守孝,以此表达对母亲的思念之情。

  这个故事让我不由地想起了我妈妈与我的外婆、爷爷。我的外婆在二十几年前身体就出现不适,在病床上一躺就是二十几年。而我的爷爷由于胃癌,全年都住在医院养病,直到去世也有七八年时间。这么多年来,不管风吹日晒、刮风下雪,我妈妈都悉心照顾着两位老人家。直到两位老人家双双去世,我妈妈依旧伤心欲绝,苦痛流涕。

  蔡邕是古时候的孝子,而我妈妈便是现代的孝女。在妈妈的带领下,我也时常去医院陪爷爷,回老家看外婆,帮助妈妈一起照顾老人。有一次看着妈妈照顾外婆,我情不自禁地对妈妈说:“妈妈,当你老了,走不动,我也会像你照顾外婆一样,有太阳的时候推你出来晒太阳,帮你洗衣服、洗澡,好好照顾你。我一定要做一个像妈妈一样的孝女。”妈妈听了我的话,感动得都哭了。

  在书中,我看到了“郯子鹿乳奉亲”的孝道,看到了“王尚书拒调女婿”的清廉正直,看到了“兄弟争死”的手足之情,看到了“孔子不耻下问”的好学精神……

  读书,让我懂事,明理。所以,我喜欢读书。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5

  著名作家吴淡如说过,一个没有经历过什么大挫折的人,才会让芝麻大小的困难堵住自己的前路。不错,我以前是一个遇到挫折就制自卑不已的小女孩。可是至从妈妈给我买了《小学生抗挫能力的一百个故事》后,我变得坚强.自信.乐观了。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经验教训缺一不可》。这里面讲述的是一个渔人有一流的捕鱼技术,所以被人们尊称为“渔王”这个美称。而渔王年老时却苦恼他的三个儿子的捕鱼技术都很平庸。他跟一个路人说,他这些年来是怎样辛苦.耐心地教他儿子的,而他儿子的技术却比不上比自己差的渔夫的儿子。而那个路人问道:“你的儿子一直跟谁着你吗?”“是的。”渔王回答道,“为了让他们少走弯路,他们一直跟谁着我。”路人说:“那你的错误就很明显了,你只传授给了他们技术,并没有传授给他们教训。对于才能来说,没有教训就等于没有经验,都不能成大器。”我明白了,路是我们自己走出来的。当我们学走路时,是长辈的搀扶下走出来的,只有放开搀扶的手,我们才会学会跌跌撞撞的学会走路,学会走人生的路。感谢书,让我坚强,让我自信,让我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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