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读书作文

时间:2022-09-23 00:22:58 读书 我要投稿

【必备】以读书作文锦集七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以读书作文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以读书作文锦集七篇

以读书作文 篇1

  书,是生活中人人都有的。可有些人你给他书,他甚至连头都不抬一下。而我正好相反——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小书迷”。家里的书我几乎看过了,而且有的甚至看了好几遍,对一些中外名著更是百读不厌。

  幼时,我还在咿呀学语时,是爸爸妈妈读诗歌给我听,在我大一点时,爸爸妈妈开始教我拼音和识字,慢慢的,我可以看一些有注拼音的书了,现在我可以看那些没有拼音的书籍了,遇上不懂得就去请教“哑巴老师”——字典。

  我的书架上已经有好几本书了。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这两本书让我同书中的主人公同喜同悲,让我和主人公一起经历许多事情。

  问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书能给我许多好处。比如:我在做奥数题的时候,再也不用大人给我讲解题意,让我在参加奥数比赛时取得优异的成绩;在学作文时再也不用发愁写不好了……

  问我喜欢书到什么程度?我举个例子告诉你:我一看见书就入迷,有时连吃饭都顾不上,有时甚至连作业也被我放在一边……

  书能给我们知识,书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好伙伴。

  我喜欢读书。

以读书作文 篇2

  书是打开知识宝库的金钥匙,书是开明的老师,书是人类饥饿时的救命食物。这本书告诉我生活的原则,这样我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树立我的生活目标。

  书,伴随着我的成长。我年轻的时候,整天抱着“童话”看:我变成白天鹅是幸运的丑小鸭的故事;如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在街头,觉得可惜死亡;做衣服为王的裁缝欺诈感到可耻6此刻昏迷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一起哭;灰姑娘和叹息最终的幸福;当海备用的.女儿,感慨万千......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喜欢读更多的书。这本薄薄的故事书成了一部厚厚的世界杰作。高尔基的《童年》让我懂得到了俄国沙皇统治的暗中,懂得到了一代文学巨匠高尔基的童年生存;《钢铁是怎么样炼成的》一书中主人公保尔?柯察金那种坚毅的意志深深打动了我,教导我要在艰苦面前树立信心!一套“中国五千年”中国史书显示出有光泽,让我看到了我们伟大的祖国五千年历史,让我更加热爱我们的祖国。

  这本书打开大门,人类的智慧,我很喜欢这本书,这是一个很好的朋友,当我寂寞,因为我长大了,我不断地从书本上获取知识,这让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谛。记得有一次,有人说:“读一本好书是一种高尚和谈话的人”该书是指南针的时候我输了,所以我受了极大从教师受益。这本书也给我带来了很多的快乐,它丰富了我的生活放学后,我加了幻想的翅膀。每当我读了获奖论文选集作文一篇很好的文章,我希望我能论文奖啊!

  现在,我不能离开这本书。爱书吧,书是人类的营养,更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我喜欢书!书,我永远和你在一起!!

以读书作文 篇3

  读书使人充实,使人进步,使人高尚,能开阔我们的视野,能让我们在读书的过程中培养文化修养。如果经常地去研究,去读,去思考,变能从中找到新的知识点,正所谓“温故知新”,还可以把知识点牢牢地记住,就像刻在脑子里一样。“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有多读健康有益的书,努力地学习,才能为自己幸福的将来奠定良好的基础。

  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在写作文时会越写越有滋味,越写越精彩,让人看了以后会回味无穷。读书可以让我们知道友谊的珍贵。《友谊是无价之宝》这本书,能让我们懂得朋友之间友谊与情谊之间的珍贵,懂得对待朋友真诚的道理。

  读书能使我们变得更坚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告诉我们不管遇到多大的挫折,都不能屈服,要把挫折看成是激励我们前进的动力。

  我在闲暇之余充分体会到了读书的惬意。 我总是会情不自禁的随着书中的.故事情节而或喜或忧,或悲或笑。《雾都孤儿〉让我一次次的泪流满面,《三国演义》让我一次次的拍手称快。 阅读让我品味了人生百态,社会曲折;阅读也让我懂得了人生真谛,生活启示。阅读把我带进了一个又一个人物的内心世界,阅读也让我了解祖国山河是多么壮美与辽阔。有时,我的梦境中也会出现书中的精彩,虽不真实,但却华美。有了阅读,我的生活不再寂寞与空虚,代之的,是生活的精彩与多姿。

  读书使我们懂得作人要真诚的道理,不能为了一点小事就奉承别人,要诚实的做人。其实,读书的好处有许多,书仿佛是大观园,里面的生活五彩缤纷,世界色彩斑斓:书仿佛是无边无际的大海,有无穷无尽的知识源泉,所以,让我们不如书的海洋,在书中找乐趣,在书中得到体会,在书学会本领,那么,就让读书走进我们每一个同学的人生吧!

以读书作文 篇4

  我真不敢想象这荒凉的尘世没了书要怎么活?

  或许有的朋友对此早已深有体会在轻轻点头了吧。 一开始我对书籍是迷惑的。我不知道能看什么书,看得懂什么书,应该要看什么书。在我脑海的记忆深处,关于书籍的回忆是乏味和痛苦的。从我六岁开始在爷爷的硬性要求下涉猎《古文观止》。我背古文背了四年。在上初中以前,我简直对它可以说是毫无感情可言。我无法领会那些字里行间洋溢的情怀,无法从中获得更多的慰藉。上了中学,我了解了它的背景、它的情感、它的一切。我深深为之着迷,轻抚那些古韵的文字竟渐渐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喜悦。

  而让我为之癫狂到极致的书则是梦阮的《红楼梦》。

  那一年的我邂逅了《红楼》便无法自拔。先是到书店去买书,又恐新版的书删去情节不完整。只好寻遍巷子街口的旧书店中它的身影。我买了两套,一套先搁在家里。另一套把装订线拆开,根据章回的长短又将一套书分成了一百二十份。(有高鹗续写的四十回。)然后每天揣一章在包里,一有时间就掏出来叙旧。那一年,我把《红楼》完完整整看了不下十遍。因为旧书的纸张薄且经不起我的翻扯往往最后烂成了一片片儿的'“甲骨文纸”。于是我又一张张的用透明的胶带给黏上。渐渐地竟也爱上了那股在旁人眼中刺鼻、厌恶的霉臭味。那种只有在泛黄陈旧的书册上仅有的霉臭,在我看来却是难得的芳馨,这一点不假。

  再后来我阅读的热情不断高涨。我开始也关注外国的佳作。跟风阅读了丹布朗的《达芬奇密码》和《骗局》。可能是文化信仰不同,而且我的知识面太狭窄。很多情节和语言环境读起来都特别吃力,等自己大一点再读这种情况就得到了缓解。记忆最深刻的书是乔治奥威尔的《1984》。或许人们更耳熟的是村上春树的《1Q84》,但这是村上春树向《1984》的致敬。《1984》里的环境仅仅是让人阅读就会感到极度的恐怖和令人窒息的压抑。它让我学会了感恩现在的生活,不再抱怨,不再难过。珍惜每一天的日出和日落。

  还有的就是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这是我最钟爱的电影和书籍一体的系列。两千零五年在电影院看了《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之后就疯狂地迷上了它。买齐了之前的前三部,一直到去年《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在银幕上消失才正式终结了这一系列的辉煌。它伴无数的九零后度过了金色的童年。

  慢慢地我觉得书已经悄无声息地融入我的生活,融入我的血脉。读书再也不是一件需要别人催促或者提醒的事情了。几天不见,真的会有些想念。我的阅读历程从疑惑到狂热再到平淡,像人的一生。

  书?书!书。一书一世界,一书一人生。

以读书作文 篇5

  我是一个小书迷,成天抱着书不放,就连上厕所时都要偷偷摸摸拿一本书进去看,为此也挨了不少骂,可就是不能减少我对读书的喜爱。

  有一次,我又偷偷摸摸的'拿了一本书进厕所去看。为了”销毁“证据,我还把门锁上(我在家上厕所妈妈从来不让我锁门,趴窝在厕所里干”坏事“),这回我可以安心地干”坏事“了。没看多大会儿,忽然从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糟了,是老妈回来了,要是让她”老人家“知道我在厕所里偷偷摸摸的”干坏事“,那我就等着”机关枪扫射“吧!时间不等人,一眨眼的功夫,老妈就进门了。果然,没过一会儿,妈妈就敲起卫生间的门,问:”静怡硕,你在里面干什么?“我吞吞吐吐地回答:”我……我……没……没干……什么。“”那你为什么锁门?“”我……怕……怕你闻臭味儿。“”那也不行,开门,让我看看你在干什么!“完了,这回难逃一劫了,我只好打开了门。妈妈看我又在看书,又施展起了”无敌唠叨功“:“说你多少遍了,你就是不听,厕所光线不好,而且你至于在厕所里看这么一小会儿书嘛……”

  唉!悠哉悠哉,看来我以后在厕所里看书要加点儿“防御装备”喽。

以读书作文 篇6

  俗话说:“读书是为了走更长远的路”,但是读书就一定最重要吗?那我可以确切的告诉你,日常生活中一定有比读书还要重要的事情,只是你还没发现而已。

  就健康而言,有一句名言一直不断的提醒我:“健康是人类最大的财富”,要是没有健康的身体,就不会有精力去做任何事情,所以学校也时常宣导洗手五步骤“湿、搓、沖、捧、擦”,就是希望我们可以从根本做起,因为我们的双手是最多细菌存在的地方,如果一不小心把食物跟细菌吃下肚子,那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就梦想而言,爱因斯坦也曾讲过一句名言:“人因梦想而伟大”,如果一个人没有了梦想,那么他就不会有动力去实践它;相反的,如果一个人有了梦想,他就会努力的去达成它,并且在过程中激发出自己的'潜力,进而在社会上才会有更多的竞争力,因此有梦想能带给人的影响是超乎我们的想像的!

  读书虽然不是最重要的事,但我们也不可忽略它,同时也要做好日常生活中各个环节的事情,并且朝自己的梦想前进,千万不要因为读太多书而坏了身体,这样就非常不值得了!

以读书作文 篇7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个人小学到高中读了多少书?努不努力就决定了他的后半生。

  从前,有一个家财万贯的老人,他有两个儿子,一个是小明,另一个是小刚。小明读完小学六年级就缀学了,而小刚读完博士就毕业了。一天,老人叫两个儿子到他面前分配家产,他给小明和小刚和1000000元,要他们各自创办企业。小明玩玩似的创了一个核发电站,因为小明对核的'知识方面了解的比较少,又在原子核加铀的地方吸烟,所以导致核发电站核爆炸,小明的手和脚都受到核的影响而导致基因突变,手和脚都变形了。小明躺在医院时说:“真后悔,为什么当初没读书。”

  小刚因为对电子方面比较了解,所以他创办了一个微软公司,生意红火,一下子变成的亿万富翁。

  书是没有限制的,书是人类的灵魂,一个人读了多少书就决定了他的后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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