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读书作文

时间:2022-02-09 09:34:11 读书 我要投稿

【实用】以读书作文汇编7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以读书作文7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以读书作文汇编7篇

以读书作文 篇1

  曾有人说:“良好的习惯对一个人来说是命运的主宰,是人生的格调,是成功的轨道,是终身的财富。”而我呢,从小就爱看书,如今已经变成一种习惯。

  妈妈说我是天生爱看书的人。在我很小的时候每当我大哭时,奶奶就会把我抱到家里的日历前,我只要看到奶奶一页一页的翻看日历,就会跟着奶奶碎碎念的讲解停止哭泣,和奶奶一起看,虽然什么也不懂,可是看的却极认真。

  慢慢地我长大了,上幼儿园了。从识字的那一天起,我就会到处去找一些带有文字的卡片和报纸去看,有时候甚至是一张广告纸,我也能津津有味地看半天。妈妈看我如此痴迷,从此以后,每天晚上的睡前故事变成了和妈妈一起的睡前阅读。坐在温暖的灯光下伴着那一行行文字,我也因此认识了许多新朋友—美丽的白雪公主,善良的灰姑娘,勇敢的小飞侠……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去感受喜怒哀乐,去领略未知世界,是多么的有趣呀。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上五年级了,功课的繁重让读书时间也变成了忙里偷闲,有限的时间里我开始不满足只看一些童话、绘本了。我惊奇的发现了一个更大的文学金库——中外名著。这个发现还让我闹了一个大乌龙呢,记得那是我们刚刚搬到现在住的这个小区,妈妈要出去买些日用品,就带妹妹出去了,出门前一再交代我:“把搬来的东西收拾一下,对周边不熟悉千万别处去,省得迷路……”看妈妈出门我就想先把书柜收拾一下,把爸爸打包好的一大箱书一本本放回书柜,突然我发现一本发黄的旧书,可能因为看的次数太多,装线都松散了。这就是我跟《红楼梦》的偶遇,以前只听说过从没看过,我不由自主地翻看下去,真有趣,书中的人物是那样的鲜活。当妈妈回到家时,看我不在客厅,便大喊:“甜甜、甜甜……”而我却沉浸在书中毫无察觉,妈妈环视所有房间都不见我,这下急了,就在妈妈要发动全家人一起找我时,妹妹发现了我。妈妈冲到我面前生气地说:“甜甜,你躲到大纸箱后面干什么,叫你也不理。”我举起手中的书哭笑不得地说:“我没有躲呀,这本书真好看!”听了我的话,妈妈什么也没说,轻轻地退了出去。

  读书让我记住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学会了一句句经典的语言。现在这个读书的习惯让我受益匪浅,也让我找到了终身的良师益友——书。它是知识的源泉,是我人生路上的引导者。好习惯不是天生,是家人的耳濡目染,是老师的谆谆教诲,是自己的坚持不懈。让我们都把读书当成一种习惯!

以读书作文 篇2

  寒风簌簌敲窗,夜在滴滴答答的雨中前行,留着那夜色的心情与一本书或一页纸相逢,陌生又熟悉,安心又诱惑。一书,一笔,坐听风雨而怀抱寂静;一思,一悟,散拥雪月而阅透人情。

  世界之大,书籍之多,我们读不完所有,只好尽己所能,读自己需要的和喜欢的,即便这样,也是杯水车薪,囊中羞涩。

  宋代禅宗大师青原行思提出参禅的三重境界:参禅之初,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禅有悟时,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禅中彻悟,看山仍然山,看水仍然是水。

  人之一生,从垂髫小儿至垂垂老者,匆匆的人生旅途中,人们借佛之禅悟,喻为人生的三重境界。漫漫人生路,读书与人生同在旅途,我不知道人的一生中,读书能有几种境界?也许是息息相通吧。

  读书之初,我们涉世未深,把目光看得很远,可是脚步很浅,没有能力和阅历来读懂他们,书还是书,人还是人;具备了一定的年龄和内力,通过文字的表层,似乎看到了另一个世界,如入桃花源,书中藏着山水,忘乎所以的时候开始迷惑、彷徨,中迷失,失去自我,书非书,人非人;洞察世事后的反璞归真,谁又能集众家与一家?自成一体的人毕竟不多,那应该是读书到的最高境界。

  马德说:“读书人的阅历是一面镜子,可以洞鉴书之矫情、伪情、滥情,可以体察书之虚势、颓势、做势。故阅历越深的人,眼光越挑剔,可读之书越少。也因此,阅历亦成了一条绳索,捆绑人之思想。从而使其拒绝了浪漫到瑰丽之书,幼稚到纯真之书。”

  我是彷徨的边缘之人,我只知道,我是如何踩着它们,一个字一个字,像一叶叶小舟,穿山过水,抵达身体里汩汩涌动却又不知方向的秘密河流,如同《桃花源记》中的武陵捕鱼人,缘溪行,忘路之远近。

  指尖轻翻书页,时间是在落英缤纷的字里行间悠闲踱过的,我听到隔壁那个高三的孩子上楼了,他每晚下晚自习都很晚,到家时一般都在十一点一刻左右,估计十一点才下课的。听他开门,关门,啪嗒一声,门重重地合上,心里想,都腊月二十七了,大街小巷都涌动着浓浓的年味,而老师还在带着这些孩子们心无旁骛,夜以继日地寒窗苦读。自古灯下功名皆苦求,不说悬梁刺股,凿壁偷光,要想考入理想大学之门,不昼耕夜读,勤学善思,那就等着千军万马把你踏在脚下,任人宰割吧!

  想起我中考那年,也是这样的,老师日夜给我们念紧箍咒,做足思想工作,使我们不得不把时间系在弦上,朝朝暮暮在发弓,整日处于高度备战的状态。寒假自不用说,分秒必争的时段,肯定是在校补课了。虽说我们早有心理准备,却不是心甘情愿,被老师勒在教室,在那个贫乏而又落后的年代,一年到头就盼着过年,有好吃的,有好玩的,对过年无限憧憬和向往,还有心思学习吗?

  每日放学,我们踏着高低不平的乡村小路,如箭一般往家飞奔。一路上,我们闻足了各种香味,有张家刚刚出锅的豆腐压在外面的小桌面上,一阵阵豆脑的清香;有李家做糙米糖、花生糖等熬糖稀的蜜糖味儿;有赵家柴火旺旺地烧着大锅,熬一锅的热油,炸着各种小吃的味道;还有好多好多的美味一股脑儿地往我们空空的腹内钻,更让我们饥肠辘辘,饥寒交困。我们只得绕道,沿着江边的小道嬉耍,一边还在大发恼骚,骂老师的无情与急功近利,骂书本的可恨,骂考试的残酷,还要骂那些诱惑人的美味。

  过年的时候,初三和高三的学生假期只有六天,年前和年后各三天。年前,那些浓浓的美味和书本的寡淡剧烈对抗,年后,过大年热闹的氛围和独处一隅清净的课堂无形对峙,这些都造成了我们心里巨大的落差,愤懑之心,怠慢之形,皆现于脸上。懵懂的少年哪里知道老师的良苦用心,哪里知道前程还要在此一搏?只知道羡慕那些校门之外的孩子,可以走亲戚,拿红包,玩扑克,斗骰子,他们是多么自由,多么快乐哦!

  那时把读书当做可恨可恼之事,也可以说是不矫情,不伪情。纯真稚拙,是少年拥有的自然心态,如同春日竹林,疏影横斜、挺拔苍翠都是自然的,无须雕琢,葱茏的时光,无邪的年华。

  现在,每每想着当时苦读的情景,都觉得当下每分每秒都是奢侈的,快乐的!成长的路上,煎熬和磨炼是必备的,可是,我看着高三的孩子又背着沉重的书包,步履匆匆,我仍然觉得这世上寒窗最苦,学子最苦。学习,是一件最值得人尊敬的事!

以读书作文 篇3

  书可真是个好东西,它可以把你带到天涯海角、天南地北,还可以把你带到各种各样的神话里。

  小时候,一提起书,就让我头疼,总觉得书没什么意思,还得云硬 看那些不认识的字,多烦人呀!看电视多好,有声音,有图像,轻轻松松地欣赏。

  慢慢地,我长大一点了,认字了,对书的态度有了一点转变,最基本的教科书、漫画书,我都能看懂了。现在一般的书籍我大都能自已看得懂了。

  读书给人带来知识,也还来欢乐。它像涓涓的溪流一样浇灌着我们的心灵;它像香甜的乳汁滋润着我们。以后的假期,我不再没事干了,一再一个劲地看电视了,因为有一件让我百干不厌的事——读书。

  慢慢地,读书成了我最大的乐趣,书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它教会了我做人做事,明辨是非,逐渐使我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难怪有人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读书真好!

以读书作文 篇4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许多非常有意义的书,其中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大型探案系列小说——《布朗神父》。这是英国著名侦探作家G。K。切斯特顿所着作的探案小说。

  G。K。切斯特顿于1910年9月发表第一篇以布朗神父为侦探的小说《蓝宝石十字架》,此后,创作以布朗神父为侦探的系列小说52篇。分别集结成《布朗神父的清白》、《布朗神父的智慧》、《布朗神父的怀疑》、《布朗神父的秘密》和《布朗神父的谣言》5部短篇集。20世纪70年代末,布朗神父系列小说被改编成电视剧,备受观众青睐。

  《布朗神父》这部作品中丰富的场景展现,极致的气氛渲染,炉火纯青的情节设置以及众多精妙诡谲的犯罪诡计设计都对后世推理创作产生了巨大深远的影响。《布朗神父》中精彩篇章比比皆是。《神秘花园》大有反推理式的嘲讽。在首篇《蓝宝石》一案中紧随布朗神父追捕国际大盗弗兰博的瓦兰坦警长在故事最后竟然变成了制造整个谋杀的罪犯;《隐形人》讲述了一个在受多人监视的宅子里发生了谋杀案,竟然没有人看到进出的凶手;《断剑的标志》中抛出了“聪明人会把一片树叶藏在哪里?答案是藏在森林里。”的辨证命题。而凶手为了掩盖一具尸体,却不得不另外制造出遍地的尸体来隐藏。

  虽然这部小说有许些恐怖的情节,有时令人毛骨悚然。可是在读主角“布朗神父”的推理时,那些恐惧感全部化为灰烬了,因为布朗神父的推理令人刻骨铭心,使读者的思维更加灵活,也可以换个角度去思考问题。

  “我希望和布朗神父成为朋友,一起漫步乡间,谈天说地。”“如果你喜欢阅读侦探小说,一定要读《布朗神父探案系列》。它会让你体验完全不同的想象力和推理过程,感受出乎意料的结局带来的快感。”这分别是英国的前首相温斯顿·丘吉尔和电影大师阿尔弗莱德·希区柯克读完此书所写的观后感言。

  布朗神父说:“所有巧妙的犯罪最终都暴露于某一相当简单的事实,某一个本身并不神秘的事实。这神秘来自于遮盖它,来自于将人们的思路从它上面引开。”是啊,这“神秘”实际上非常简单,“神秘”就是那个微妙的由于太普通而被忽略的细节,只要人们可以认真的、仔细的观察身边每一个细节,有时一个微妙的、毫不起眼的细节就可以找出破案的关键。

  在《布朗神父》里的案件都是G。K。切斯特顿原创的,在法国专家评选的最优秀的短片不可能犯罪的推理小说榜单上,他一人独占27篇。从上文的英国的前首相温斯顿·丘吉尔和电影大师阿尔弗莱德·希区柯克的感言中也可看出他们是这本书的忠实“FANS”。

  我相信,像电影大师阿尔弗莱德·希区柯克说的一样,这部小说会给你带来完全不同的想象力和推理过程,结局是出乎意料的,故事是引人入胜的,推理是刻骨铭心的,读书的过程是记忆犹新的!

  初一:王诗筱

以读书作文 篇5

  我爱读书,读书是我生命中最大的爱好,书,陪伴我一生,与我度过一辈子,我爱读书,我爱阅读。书,你的笑容让人永久难忘,你的笑容让人难以割舍,你的`笑容是那么的美,那么的甜。

  时间如同飞马,时间,时间,你让我的人生短暂了,我多么多么的向让时间停下,让时间和溪水一样流淌,让我去享受大海的宽阔,感受大海的魅力,时间,慢一点,让我多看一会书,让我多享受一下在世上的感觉,时间,你慢一点,请让我和书说一声再见,因为,它是我一生中最值得珍贵的东西!

  书,你让我的人生拥有的快乐,你让我的人生变得更加的精彩,让我多懂得了一个知识,只要有了书,什么贵的东西,都比不上“书”,有了书,你的人生会变得更充实,更精彩,因为,你注重的是书!书,能让你变得更加绚丽多彩,书,能让你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才,书,就像是一把钥匙,帮你打开知识的大门,让慢慢的走入书的世界里,去感受书的魅力,只要我的手上有本书,我就会毫不犹豫的翻开,津津有味的看手上的这本书,,因为是书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快乐,什么叫幸福,什么叫财富,我的知识越来越丰富,写作的水平一直在提高。

  鲁迅先生曾经讲过:“要想把文章写好,最可靠的还是要多看书。”是呀,书能给我们带来快乐,带来温暖,带来幸福,就能让我们达到我们想要的地步,但是,关键就在你学不学;刘向曾经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治愈。”是啊!书就像是我们的医生,就像是我们的老师,我们的药,它可以给愚笨的人治病,教他知识,让他们的病尽快好起来,书是药方,我爱读书!我爱阅读!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位可以倾述交谈的知己!我爱读书,读书是我最大的乐趣!

以读书作文 篇6

  人常以读书为乐,余独品买书之乐。

  我常常觉得,能够身在满是书的地方,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幸福。所以,一直很喜欢跑到图书馆,跑到书店。跑到图书馆还好,也就借借书罢了,要是跑到书店,最后一定是荷包又大出血,只是会觉得很开心、很快乐。

  买书不像买其他东西,事先想好买什么,然后直接跑去,买了就走人。买书是在步入书店后,这里翻翻,那里看看,也许一直没有遇见让自己心动想买的书,也许第一眼就看到了自己一直希望能够买到的书,而在看到时的那种狂喜,会维持很久很久。

  我发现我买书总是奇奇怪怪的。经常想好去购书中心买教学方面的书,在购书中心逛了一圈发现没有,立刻就往自己喜欢的书店拐过去。然后看到一堆自己喜欢的书,狂喜之下搜罗了一大扎冲到收银台付钱走人,只想回去好好地看。于是,就老是出现这样奇怪的结果,那天想着去购书中心买一本练习册,结果绕啊绕啊,出来的时候袋子里装的是朱德庸的系列漫画;还有一天想去买本教学参考书,出来的时候书袋里有十多本书,有钱穆的《人生十论》啦,《晚学盲言》啦,周国平的《守望的距离》啦,《各自的朝圣路》啦等等等。朋友看到我拎一大堆书出来还吓了一跳。

  清代学者袁枚说,书非借不能读也。可是,我却不喜欢借书,因为我喜欢书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这是买书的又一个乐趣。当把书买下来以后,想怎么看就怎么看,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于是我常常把书堆在床上,有空就半躺在床上,听着音乐,细细品味读书之乐。

  读书乐,买书亦乐,为出乎意料买到一直期盼的书狂喜,为能随时翻阅而乐。人生如此,不亦乐乎!

  在标新立异的现代生活中,书日渐成为人们生活的附属品,常常处在被人们遗忘的角落。人们宁肯轻松地敲着电脑键盘,去实现所谓“数字化生存”,却懒于静心凝气去体味那陶冶人心性的诗情和文韵;人们有了痛苦烦闷,宁愿上麻将桌下跳舞池去发泄,却不愿静下心来读书反思以寻求心灵的澄明……说真的,现在能够坚持日日读书可不是一件易事。

  但是,麻将桌上我们或许可以换来暂时的满足,却不能获取长久的富足;舞池酒吧或许可以让我们取得片刻的轻松,却不可能实现永世的超脱;虚拟的网络空间,或许可以让我们迅速地打量世界,却无法深刻地触摸我们的内心。

  你如果想为自己纷纷扰扰的都市生活打开另一扇窗,一扇足以让我们徜徉在另一世界中的窗,那么,读书吧!

  一棵树可以离开森林生长,但我们绝不能让它离开土壤;一尾鱼可以离开大海存活,但我们绝不能再让它离开溪水;一个灵魂可以受到物质的围攻,但不能离开书本而高傲地挺立。

  如果说漂亮的衣饰装点了人们的外表,那么是书籍开启了我们的灵魂。列夫"托尔斯泰说过: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一个人不能总在智慧的门外盲目地徘徊,那么就用你的勤奋铸造一把这样的钥匙。如果说清新的自然美景给了人们直观感性之美,那么是书籍带给人们沉静的理性之美。尽管有人说书读得越多越让人感到无知,但我坚信雨果所言“各种蠢事在每天阅读好书的影响下,仿佛烤在火上一样,慢慢熔化。”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品味一杯清茶,可以让我们的头脑在尘世当中保留一分独有的清醒,让我们在物质和精神生活的两极之间保持宁静与平衡。如果在现实中你有无法排遣的失落,走进图书,你就会抵达那片宁静的灵魂的森林,你的心灵将会得到净化与升华。

  “清贫把持不当,就会变成寒伧,小康处理不妥,便会陷入俗气,清贫而不寒伧,小康而不俗气,关键是要有书卷气,而不是市侩气,如果你热爱知识,即使失去财富,你还是富有的,如果你只有财富,失去它你会一无所有。”那么,何不让你的灵魂以书为翼,自由呼吸?

  读书,是充实生命的有效途径,是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但是我说,书籍不是名利场,在书海中漫游,不用费心计算美钞或法郎,在书山上攀登,只需尽心享受自然与恬静。

以读书作文 篇7

  书是一位老师,他不仅帮助我增长知识,甚至还增加我对课文的理解。所以我喜爱书,感谢书。相比之下我更喜欢书 带给我的苦与乐。

  先写读书的作用。 “他不仅增加我对课文的理解,还帮助我增长知识。”“当然读书也是有苦有乐。”

  自从我们学了《窃读记》我深有感触。虽然课文中的小女孩离我们现在有几十年了,但她对书的那份热爱任值得我们新时代的新青年学习。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现代的《窃读记》

  由课本中的 《窃读记》来写生活中的《窃读记》。

  那天,我闲的慌俗话说“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来到读友书店看书。我从书架上随意拿下一本书《木偶奇遇记》开始读这本,读起来饶有趣味。小木偶因为调皮犯了许许多多的错误,发生了数不胜数的曲折离奇的故事:变成了驴子、进入巨大金枪鱼肚子里探险,一个蓝鼻子仙女当他妈妈送他去上人的学校……我如痴如醉地一页又一页翻阅着,时间一分又一分地流逝着,在不知不觉中到了中午十二点半了。我身上有十块钱,足够吃中午饭了。可我正看到精彩处儿,我的眼睛一刻也不想离开书本,不想离开这一行又一行的文字。面对肚子大声地叫着:抗议!抗议!我依然没有离开书本,强忍着饥饿,继续看着书,内容越来越妙,越来越精彩!我看了一个多小时,翻了一下目录,就剩不到100页了,就一鼓作气跟他看完吧。肚子依然叫嚣着,我依然坚持读着。到了三点多,我终于看完了啦!我离开了自己的座位,伸了个懒腰。走出了书店,

  今天,我也因为看书没吃上午饭而后悔过,但这个念头我很快打消了,因为今天故事中的结局让我十分快乐。古人云:书如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从前我对读书之乐一知半解,如今我明白了什么是读书之乐:读书之乐是建立在读书之苦上的。现在我对《窃读记》有了更深的体会。

  其实从文章中,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作者读书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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