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作文

时间:2023-10-29 09:50:46 读书 我要投稿

读书的作文常用(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书的作文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书的作文常用(5篇)

读书的作文 篇1

  不久前读了小小说名家刘国芳的一篇《扔石子的小女孩》,开头一段是这样写的:去年秋天,我在一个叫山下的小村住了半年。我是因为拆迁才搬到这个地方来暂住的,村子很小,村里村外都是树,远一些,是青青的下马山。“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这景致,我在王维笔下见过。

  读到王维那句我不由一顿,因为这分明是孟浩然的名篇《过故人庄》的颔联。王维和孟浩然的诗风虽然相近,但这首诗早在中学课本里就应该耳熟能详,估计是作者写时未加思索,而编者又未详加考证,一旦形诸白纸黑字,便极易以讹传讹。虽然这篇小小说总体来看写得还算不错,可惜误把孟、王相淆,不免于璧有瑕。

  更早些时候在《今古传奇·武侠版》上读到小椴品评时未寒作品的一段文字,其中引用了陈子昂《与东方左使虬修竹篇序》中的名句:“不期正始之音,复睹于斯;可使建安作者,相识而笑。”得以重温,不胜欣然。在后来的古代文论考试中,我也很得意地照搬过去。但完卷后当我重温这篇古文时,才发现原句是:“不图正始之音,复睹于兹,可使建安作者相视而笑。”小椴的国文功底之深,勿须我多言,单看其《杯雪》、《停云》、《传杯》诸作便可得知。就连他在落笔行文、谴词造句时也不能做到随心所欲不逾矩,何况一般的学子文人。思之深为惕凛。

  王国维的大作《人间词话》论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境界,其第三境曰:“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不过考之稼轩原句,却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若照静安之句去解读稼轩的《青玉案·元夕》,却不与原词相参照,便有可能贻错一生。由是可见引用古诗文必得慎重思考,详查出处,做到字字句句妥贴无误,才能对自己负责,也对读者负责。

  谈到这里不免要提提读书的态度。余秋雨的读书态度是尽量读第一流的好书,因为当你在读一本坏书时,你已经错过了一本好书。李敖的`读书态度则是要么读第一流的好书,因为要看看它到底好在什么地方,要么读第一流的坏书,也要看看它到底坏到什么程度。我的读书态度却是向鲁迅先生看齐,批判地继承,挑剔地拿来。

  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不同的审美眼光从同一本书里竟然能看出如此多的不同来,那么一种正确的读书态度也的确值得我们重视了。

  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都不会尽是精华,糟粕是与之并存的。便如一朵美丽的玫瑰旁边往往长满了刺,而一枝亭亭玉立的荷花却是从满河淤泥里绽开笑容。在读书之前,我们首先要认识一点,那就是书都是别人的,而我们能够从中汲取到的知识,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有了这样的认识后我们才能拿起一本书从容不迫地翻阅、咀嚼、消化、吸收,让我们的学问由无到有,由薄到厚,化浮泛为精深,化古文为今文。

  “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没有前人的肩膀供我们站立,我们的眼光便不能看得更远。同样,没有一种正确的读书态度,我们的创作也很难取得更大的成就。

读书的作文 篇2

  邀一轮明月,携一缕清风。

  你我两个人,没有大人的束缚,穿着轻便的运动鞋,有说有笑。淡淡的墨香吸引我们来到了书城,没有比这里更安静……

  在整齐的书架边翻阅,在一层层的图书间来回穿梭,木地板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挑一本自己顺眼的,席地而坐,四处张望,大书柜的边上,两个头发发白的老爷爷坐在地上看自己的书,其中一个还将自己的鞋子脱下来,干脆把脚搭在书架的那一点儿空隙上,两人的帽子随意扔在一旁,这姿态,让人心中不觉一暖。岁月终究给他们身上刻下了深深的`印记,但对生活的渴望可以永不停歇。

  或许是因为一书的纸香,最近几天躁动的情绪竟变得异常安静,反正,总觉得这一切全是美好的。

  书,看累了,不经想着躺在书柜上,哎!要是我再小一点儿就好了,至少,对面那个小女生是这样,只能羡慕一把了!

  好不容易,找了个座位,倚着沙发,沐浴着阳光,回味着书香,看着服务员慢慢端上热可可,再看同伴把手一扶脸,优雅地拿起那装饰精致的茶杯,有一种说不出的小资。冒出的热气中杂着淡淡清香味,而更多的还是书香。我已被情节入迷,而墨香也被我的专注吸引。

  还有悠悠荡出、出入同伴口中的小调,最好的一点也是轻音乐缕缕从喇叭里传出,蔓延的更远。在家中,经常用爸爸的耳机听,现在把耳洞里的东西揪出来舒舒服服。钢琴版的《卡农》、萨克斯《回家》,少了点野性,而有优雅的味道,纯真的音乐,动听的音乐,怎能不叫人爱。

  我和同伴,分开得坐着,不说话,也不动,沉浸于书香已经十分美好。

  一杯热茶,一阵书香,我因为你而获得了无声的陪伴!

读书的作文 篇3

  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笼罩在书页上,轻风吹拂着,手中的书却别样沉重——偷书贼,书是那个黑暗世界里唯一的一丝光亮。女主角莉赛尔在清冷的丧礼后,意她外得到她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在养父的帮助下,她学会了阅读。她因此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以抗拒的东西——文字,由此痴迷上了文字的载体——书。书使莉赛尔能够直面苦难,并超越了苦难。这个死神眼里的“偷书贼”,利用阅读救赎了自己偷书的罪行,并完成了心灵的升华。

  如今,我们坐在柔软的椅子上,伸直腿,把书搁在腿上慢慢翻看,耳边还放着舒缓的音乐。与之相比,我们很幸运,也很可怜。莉赛尔的阅读太过沉重,它承载着拯救的任务。那偷来的一本本书,那些或印刷或手写的字,像一颗颗晶莹的星星,闪耀在十三岁女孩的心里,由此开启了一段沉重却充满希望的人生。

  在浅阅读流行的今天,我们真的认真读过一本书吗?读书,与我们不是功利的求取谋生的知识,便使用来消磨时光,在读完这个死神讲述的故事之后,我们会不会记起,原来读书是为了铸造一个美好的心灵的?

  我想很多人和我一样,书架上整齐的摆着从各种书店买来的书。很多都还来不及看,抹上了厚厚的灰。或是随意翻了两下,浅浅的看了后就重新放回了原位,没过多久,又生成了厚厚的灰……每本书都散发着难闻的霉味,无奈,我只得搬出来晒一晒。天气很好,我把书一本本放在阳光底下,手中拿着十分旧的书,拍拍上面的灰尘,随着厚厚的灰一点点被我拭去,阳光下的'书面闪闪发光,我呆呆的看着,周围的一切仿佛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久得我都忘了,原来我爱读书……

  我第一次接触书是通过倾听,我沉浸在那美好的旋律中。那时,妈妈捧着色彩斑斓的童话故事书,静静的坐在床边,银白的月光轻轻的洒在书本上,妈妈的声音仿佛被施了魔法,在那妙趣横生的故事中,显得格外动听:“今天我们来讲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故事。从前啊,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不小心掉进了兔子洞,一个美丽的仙境就从这开始了……”月光随着妈妈妈妈的声音拨动着,风儿吹拂着书页,急着想看下面的故事情节。不知不觉,故事就讲完了,我却迟迟不肯睡去,“妈妈,真的有仙境吗?”我傻傻的问。妈妈笑了笑,说:“当然有啦,乖,睡吧。”我得到了满意的答案,满足的睡了。梦里,我坐在一本巨大的故事书里飞到了一个美丽的地方,传说那里就是仙境……

  紧紧地捧着手中那本见证我爱上阅读的童话书,感受当时沉浸在书中的美好情感,心也变的宁静了。

  记得我我学会认字后读的第一本书就是宋词三百首。我并不是十分理解其中的意思,很多字还要借助来认识,但我并不在意,一遍一遍,慢慢地,大声地朗读着。字字句句都如清水,漂洗着我的心灵。渐渐的,我觉得自己好像能感受到作者的情感,与他分享彼此心里的故事。那时,书脚已被翻得起毛打卷,然而我的心却异常平滑,没有坑坑点点。

  我一直以为,爱上书是个例外,在不得不之外,然而最终发现,只有我爱上书,没有例外。

  暮色已在身边聚拢,我将书一本本收起,摆在桌头,没有机械肃穆的正襟危坐着,只是随意的靠着墙壁,以便随时翻阅,静静的,将生活带给心灵的伤痕,一点点抚平。让我们做个偷书贼,偷出书中的一丝光亮。

读书的作文 篇4

  著名苏联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个知识的殿堂,是人类最好的精神食粮,也是人生的方向标。

  从小,我就喜爱读书;如今,读书更是我的一大嗜好。读书真棒!这是我内心的真切感受。 书是传播人类文化的使者,从印刷术发明以来,这事实就一直存在着,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用思维接触文字,用大脑去想象,用心灵去感受。书贵在读,贵在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珍惜,打开读时的那一份虔诚。当你读书时,你的思维在书中神游,你的情感在书中起落,在书中你可以体会到任何喜怒哀乐,书的魅力便在于此。 我的成长离不开书,书使我成长的更快。课堂上的本本厚书写满了难题,记满了深奥,我喜欢读,因为它使我学到很多,人世间的书写满了艰辛,记满了沧桑,我更爱读,因为它使我了解到更多…… 在这个丰富多采的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这本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英国著名侦探家福尔摩斯先生通过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解决了4个神秘又搞脑的的故事。使我不由地佩服得五体投地。 读完这本书,我常常寻思: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侦探的天赋吗?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细的观察能力和他善于思考,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为此,我受益匪浅。当读到《血字的研究》时,我为杀人犯捷克逊而感到憎恨,觉得死者罪有应得;当读到《四个签名》时我为斯茂而感到怜悯;当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恐怖谷时,我被它的神秘和残酷所吸引……百感交集。

  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侦探直著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难题面前,福尔陌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陌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会有雅兴去欣赏音乐会,从中获取信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再联系生活实际:做数学作业时,我却板着一派“将军”风度,把应用题眼睛一瞟就拿起笔做了起来,结果错得一塌糊涂;或是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跑去问家长,依赖父母。想起这些,我后悔不已。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

读书的作文 篇5

  我妈妈经常对我说:“千里之堤,毁于蚁***。”那是由于我非常粗心。每次做应用题时,我总是由于那么一点儿计算错误而不能全对,每次妈妈这么说,我都不以为然。心想:不就是计算错误吗?又不是不会做,没什么大不了,以后细心就是了。今天,我读了《挖掘孩子潜能的101个勤学故事》里有一篇叫《骗人的教授》的故事,读了这个故事才知道粗心的危害。

  这个故事讲了在一所大学里有一个方教授,他讲课不但风趣幽默,讲课水平也是一流的。有一次,他要上课了,学生们希奇的是他拿了三个瓶子。他逐一先容说:“这个瓶子装的是煤油,这个是酒精,这是醋酸。”他便在3个瓶子中取一点儿放在一个空瓶中。用中指蘸了一点品尝了一下,脸上露出沉醉的笑脸。学生看着直流口水,连忙一个接一个地用手往蘸着品尝,大家都表现出一副痛苦的样子。这时方教授说:“看你们的样子就知道你们没有细心观察我。我是用中指蘸的,你们是用食指蘸的。”以后,学生们再也不粗心了。

  我想:确实小毛病并不小,飞机会由于失往一颗螺丝钉而不能翱翔;电脑会由于一点小故障而拒尽运行。而这一切都是由于粗心大意,不注重细节造成的。实在,不管是考试还是平时的.作业,我们都要用细心的态度来对待,做学问,做研究,更是马虎不得。这个道理很浅显,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意识到的。做事粗心大意,是很多人都有的坏毛病,有些时候这些毛病看起来没什么大不了,可有时会导致致命的危险。

  今天,你可能是由于粗心,考试少得了一分;明天,你可能由于粗心,让国家损失亿万财富!记住,小毛病并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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